- 索 引 号:370481/2018-1776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北辛街道
- 成文时间:2018年11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1月15日
- 标 题:北辛街道关于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和“最美新乡贤”、“最美北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北辛街道关于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和“最美新乡贤”、“最美北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到的引领作用,引导人们自觉旅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推动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好媳妇” 、“好婆婆”、“文明家庭”和“最美新乡贤” 、“最美北辛人”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建功新时代、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营造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文明氛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辖区内常住的家庭及成员,在外创业并反哺家乡的成功人士均可参加评选活动,拟评选表彰“最美北辛人”、“最美新乡贤” “好媳妇” 、“好婆婆”各10名,“文明家庭”10户。
三、评选条件
(一)好媳妇
1、能很好的教育子女,能处理好家庭矛盾,能给公婆打扫房间,能给公婆洗衣做饭,能够与公婆诚心交流。
2、进得厨房,出得厅堂,把公婆当成自己父母,不嘴杂,说话得体,不铺张浪费,说话礼貌,感激公婆帮自己带孩子。
3、知书达礼、有思想、从不插足别人之间的闲话,身体健康、不抽烟喝酒,生活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
4、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家庭和睦,爱老养老,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
6、带头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二)好婆婆
1、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子孙女,不摆架子,不啰嗦,不守旧,容易接受新的观念,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直接辱骂或背后说媳妇坏话,尊重媳妇私人空间,不打听媳妇的隐私。
2、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勤俭自强,温柔善良,热心老年人公益事业。
3、在生活中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邻里调解婆媳间矛盾,在村里享有较高的威信。
4、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不重男轻女。
6、带头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三)文明家庭
1、文明健康。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民主和睦,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家风淳朴。家庭成员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3、绿色节俭。家庭成员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从简、从俭。
4、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5、带头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四)最美新乡贤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正派、处事公正、群众公认。
2、能以自身的言行和优秀品质垂范乡里,在当地民众中口碑好,认同度高。
3、热心公益事业,表现突出,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为家乡办实事、办好事。
4、反哺家乡,推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人士。
(五)最美北辛人
1、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社会反响好,具有较强的社会教育意义。
2、具体标准
被推选人必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显著特点:
(1)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部门本行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生动感人,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群众公认度高,尤其是做出了超越自己职责、能力的感人事迹。
(4)热心公益,诚实守信,扶危济困,奉献爱心,以自己所长和财富积极回报社会,传递真、善、美。
(5)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6)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即使遇到重大变故和不测,仍不离不弃长期相守,彰显至爱亲情,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7)在本地或外地求学、务工、服役、经商等活动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自己的行动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
(8)事迹具有较强的宣传、学习和教育价值。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1月15日—11月30日)
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和“最美新乡贤”、“最美北辛人”评选活动的宣传。各居委、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采取广播、公告栏、发放倡议书、召开会议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争当先进、倡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二)居级评选阶段(12月1日—12月14日)
各社区、各居委要分别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大会,根据居级规模评选出本居“好媳妇”“好婆婆”5-10名、“最美北辛人”1-3名,“最美新乡贤”1-3名,“文明家庭”5-10户;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按时报送;所有被推荐人都必须在本单位、部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被推荐人,由评审小组核定,公开公正操作,对有作弊行为的,经街道评审委员会核实后取消其参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评审小组人员责任。12月31前,各居委要对评选出的先进人物进行隆重表彰,培树良好的文明新风。
(三)候选人审核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
在基层评选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审核,确保被推荐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能够得到群众公认,经得起各方面的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各社区党总支要把所辖各居表彰的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推荐表格的电子版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街道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推荐表格的电子版要经所在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送到街道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街道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送情况,对被推荐人进行入户调查了解、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评审。
(四)表彰宣传阶段(2019年初)
街道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审情况,从中选出“好媳妇”、“好婆婆”和“最美新乡贤”、“最美北辛人”各10名,“文明家庭”10户,并进行隆重表彰,街道将在各类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让群众在感动、感激、感怀中感化,在生活中发现“最美”,宣传“最美”,践行“最美”,弘扬“最美”,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积极唱响道德建设的主旋律,不断夯实全社会思想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