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116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滨湖镇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8日
  • 标  题:《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告

《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告


202310月,滨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统筹安排;保护生态,绿色发展;要素集聚,整治提升;近远结合,保障实施;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现代农业为基底,以乡村文旅为特色,以生态宜居为主线,打造三产融合、品质发展的和美乡村振兴样板。”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人口规模约为1887人,393户。村域土地总面积167.16公顷,其中耕地13.29公顷,园地0.79公顷,林地84.81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3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1.56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6.2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36公顷,陆地水域面积36.78公顷。

三、村庄规划:以经济作物种植为基础,以乡村文旅与品质服务为产业发展主要突破口,同时适度结合滨湖湿地自然景观,以一产为主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为总体导向,在对区位优势和资源深度挖掘基础上,通过农业、文旅、服务等产业进一步推动村庄经济发展。规划全面打造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品质服务产业示范和乡村文旅发展样板。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4118日至2024219

通信地址:滨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5 6117 4369






滨 湖 镇人民政府

2024118





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

投资规模

实施年限

项目层级

1

产业发展

村庄乡村文旅示范项目建设

村庄南部

0.50公顷

360万元

2024

村镇级

2

品质生态

对村庄内部水域、林地进行生态环境治理与景观提升

村域内部

5.88公顷

20万元

2025

村镇级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1)村域范围涉及53.198公顷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41.5平方米,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2.5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面积为3.35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4、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1.56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9米,容积率不超过1.2,绿地率大于30%。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17.82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9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内供水由滕州市自来水厂提供,污水处理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统一输送至处理厂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幸福院以及商店等,社会事务受理中心、警务室以及文化活动室等项目与村委会合并设置,不得随意占用其用地。

5、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小游园、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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