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116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滨湖镇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8日
- 标 题:《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告
《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告
2023年10月,滨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滨湖镇西迭湖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统筹安排;保护生态,绿色发展;要素集聚,整治提升;近远结合,保障实施;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现代农业为基底,以乡村文旅为特色,以生态宜居为主线,打造三产融合、品质发展的和美乡村振兴样板。”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人口规模约为1887人,393户。村域土地总面积167.16公顷,其中耕地13.29公顷,园地0.79公顷,林地84.81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3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1.56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6.2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36公顷,陆地水域面积36.78公顷。
三、村庄规划:以经济作物种植为基础,以乡村文旅与品质服务为产业发展主要突破口,同时适度结合滨湖湿地自然景观,以一产为主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为总体导向,在对区位优势和资源深度挖掘基础上,通过农业、文旅、服务等产业进一步推动村庄经济发展。规划全面打造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品质服务产业示范和乡村文旅发展样板。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9日
通信地址:滨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5 6117 4369
滨 湖 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名称 |
位置 |
用地面积 |
投资规模 |
实施年限 |
项目层级 |
1 |
产业发展 |
村庄乡村文旅示范项目建设 |
村庄南部 |
0.50公顷 |
360万元 |
2024年 |
村镇级 |
2 |
品质生态 |
对村庄内部水域、林地进行生态环境治理与景观提升 |
村域内部 |
5.88公顷 |
20万元 |
2025年 |
村镇级 |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村域范围涉及53.198公顷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41.5平方米,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2.5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面积为3.35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4、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1.56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9米,容积率不超过1.2,绿地率大于30%。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①本村内划定宅基地17.82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②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9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内供水由滕州市自来水厂提供,污水处理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统一输送至处理厂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②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幸福院以及商店等,社会事务受理中心、警务室以及文化活动室等项目与村委会合并设置,不得随意占用其用地。
5、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小游园、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