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11481
  • 主题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 发布机构:鲍沟镇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标  题:鲍沟镇总体规划
  • 效力状态:有效

鲍沟镇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滕州市鲍沟镇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是鲍沟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需调整修订本规划,需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3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由鲍沟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滕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4条 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划为准。

第5条 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6条 本规划中的黑体加粗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7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7、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8、《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0、《滕州市统计年鉴》(2009、2010、2011、2012、2013);

11、《滕州市鲍沟镇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2、鲍沟镇提供的总体规划基础资料等。

第8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提高经济素质和经济效益为中心,遵循“两个根本转变”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导向和调节作用,以构造现代化产业为目标,高起点的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优化产品结构,确保实施结构、速度、效益的相互作用。

2、以“集约、集聚”发展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的加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增强镇区的服务功能和更新能力。

3、重视区域发展对鲍沟镇的经济辐射与带动作用,把握鲍沟镇发展的区域性特点,加速融入“滕州全域城镇化”格局,构建滕州近郊小城镇连绵区。

4、立足鲍沟镇经济现状特点及发展条件,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坚持经济、环境、人居三位一体的综合原则,科学进行规划,有重点,有步骤的解决工业集中布局,撤村并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镇区居住社区化等所面临的突出矛盾,以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9条 规划重点

(1)城镇定位:结合相关规划和城镇自身概况,完善城镇地位和发展目标;

(2)城镇规模:深入研究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3)城乡统筹:基于城乡统筹理念,深化镇域体系研究;

(4)镇区建设:遵循城镇肌理,尊重现状发展,按照地毯生态城市理念,深化镇区空间布局。

(5)公共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基础设施。

第10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4年——2016年

中期:2017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第11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是鲍沟镇全部行政辖区,包括66个行政村,总面积74.39平方公里。本规划所称“镇域”指鲍沟镇行政辖区范围;“规划区”是指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本规划的规划区包括镇区周边涉及到城镇扩展的区域、玻璃产业基地、以及各独立工矿用地。规划区东至京沪线,西至吕三路,南到南水北调滕州主干渠,北至郭河北支,总用地面积22.89 平方千米,占镇域总面积的31%。在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执行本规划;“镇区”指镇区规划用地范围;“村”指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项生产活动的聚居点。

第二章 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12条 总体发展目标

鲍沟镇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全力构建“1+2”产业体系,即一个主导产业(玻璃产业)和两个辅助产业(木门产业和煤炭产业),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的工贸型特色经济强镇。

第13条 经济发展总目标

近期(2014—2016年)以建为主,规划预测鲍沟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5%左右,2016年总量达61亿元左右;中期(2017—2020年)承接工业转移,规划预测鲍沟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5%左右,2020年总量达100亿元左右。远期(2020—2030年)鲍沟镇依托自身优势条件,重点发展玻璃产业,促进产业升级,经济将进入持续高速发展时期,规划预测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2%左右,2030年总量达280亿元左右,三产比例为6:55:39。

第14条 社会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城镇的交通和产业优势,强化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布局,切实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将鲍沟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镇。

基本实现现代化,突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积极实施城郊型经济、科教兴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产业多元化和规模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城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加快人口集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科技教育,成人识字率达到100%,适龄青年受高等教育比重达到3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建立适应本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平均每医生服务人口数不超过250人,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实现资源高效转化,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变,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15条 城镇建设发展目标

建立便捷的空间运行网络和信息流通网络,加快城镇化进程,健全村镇功能,完善镇域各级村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主要指标:至规划期末,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达到100升/人·日,各布点村通公路率为100%,教育设施投入的费用占全镇国内生产总值的1-2%,人均居住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人左右。

至2030年,全镇总人口达13.9万,其中城镇人口9.5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0%。贯彻关于加快农村土地集中和人口集中的相关要求,实施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建成由镇区——规划布点村组成的二级居住体系。按照每2万人建1所幼儿园的标准建设数量足够、达到市优标准的幼儿园,至少建成2所省优质幼儿园,小学、初中建成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镇卫生院一般应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文化、体育、养老设施完善,建成1个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一级综合文化站,建成1所二星级以上敬老院,因地制宜建设1处便民体育活动中心;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连接滕州市的公路达到一级以上标准、连接其他各镇的公里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全面开通镇村公交;建成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等基础设施,有35Kv以上的变电站;镇区道路全部硬化,完好率保持在80%以上,主要道路全部安装路灯,亮灯率在95%以上,至少建成1条市级以上市容管理示范路。

量化指标体系:

分类

目标名称

单位

2030年发展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280

一、二、三产业比重

-

6:55:39

农业生产总值

亿元

16.8

工业生产总值

亿元

154

第三产业生产总值

亿元

109.2

人均生产总值

美元

33500

人均纯收入

万元

5

全镇总人口

万人

13.9

镇区总人口

万人

9.5(含1.2万人企业通勤人口)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8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60

人口自然增长率

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12.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0

城镇绿地率

%

40

城镇污水处理率

%

10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100

SO2年日平均浓度

mg/m³

<0.05

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

分贝

50

城镇交通干线噪音平均值

分贝

65

城镇垃圾收集率

%

100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

%

100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50

城镇建成区面积

公顷

1322.05

城镇人均居住面积

平方米

29.27

城镇住宅成套率

%

95

人均道路面积

平方米

17.26

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

升/日

180

城镇供水普及率

%

100

城镇电话普及率

部/百人

45

城镇干道消防栓间距

120

文教

卫生

教育

普及高中教育

文化

区域、社区二级站

卫生

镇、社区二级医院、医疗网

第16条 战略措施

1、接轨区域战略

依托滕州市区以及周边大型经济发展单元,进行职能定位和产业选择。以交通对接为先导,缩短与滕州市主城区的时空距离,赢得相对于其它边缘城镇的比较优势。处理好与滕州市区、南沙河镇、洪绪镇、张汪镇的空间关系,重点在路网上进行衔接。

2、全域统筹战略

统筹镇域内建设空间与开敞空间之间的整体关系,明确近远期实时途径,避免全面开花,力量分散,实现公共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妥善处理好镇域内空间发展单元之间的交通联系网络,确保镇域经济运行的高效性。

3、产业先导战略

坚持二产强镇、三产富民的策略,促进第二产业的提档升级,有序发展。坚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并与二、三产业形成关联,为区域内的农村居民提供增收渠道。积极培育第三产业,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借助区位和交通优势,培育以物流、交易集散、商贸服务业及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不仅对生态影响少,并且能够为广大居民提供就业空间,增加居民收入。

4、生态立镇战略

以生态资源利用为基础,确定区域发展方向;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选择产业发展类型;以郭河南北支为景观基底,重点发展东西两个湿地公园,塑造城乡一体的区域景观形态;

第三章 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17条 镇域人口规模

规划近期2016年镇区人口为3.5万人;中期2020年城镇人口4.3万人,远期2030年为9.5万人。

第18条 城镇化水平

经预测近期2016年城镇化水平为32%,中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40%,远期2030年户籍城镇化水平为65%。

第二节 镇村布局规划

第19条 城乡空间结构

到2030年,对全镇66个村庄进行村庄整合规划,为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提供条件:经合村并点规划后,规划最终形成1个镇区、4个中心社区、13个基层社区的镇村布局

规划后居民点体系分为三级:镇区——中心社区——基层社区。

一级:镇区,人口9.5万人(包括1.2万通勤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68%,用地规模1139.85公顷。

二级:中心社区4个,分别为西宋庄、甄洼、郝寨、荆林

三级:基层社区13个,分别为从屯、汉宫、赵泉楼、官庄、鞋城、邢寨、三清阁、姜店、琉璃庙、郝庄、西磨庄、河涯、裴楼

鲍沟镇社区合并一览表(2030年)

社区名称

整合的村庄

整合类型

整后等级

现状村庄人口(人)

远期村人口数(人)

规划建设用地(公顷)

镇区

鲍沟东

纳入镇区

/

1347

鲍沟西

纳入镇区

/

983

鲍沟中

纳入镇区

/

1422

鲍沟北

纳入镇区

/

1056

薛岩前

纳入镇区

/

1503

薛岩中

纳入镇区

/

1499

薛岩后

纳入镇区

/

883

圈里

纳入镇区

/

2191

杨楼

1186

大刘庄

1010

中皇甫

1200

西皇甫

665

华庄

593

西宁

843

东宁

1182

吕坡

3370

东石庙

932

中石庙

890

西石庙

1878

侯楼

工业区安置

/

2030

东皇甫

工业区安置

/

2020

西皇甫

工业区安置

/

665

杨村

工业区安置

/

1481

北朱庄

工业区安置

/

912

坝窝前

工业区安置

/

1034

坝窝后

工业区安置

/

547

刘坡东

工业区安置

/

1516

刘坡西

工业区安置

/

1466

从屯

从屯

改建

基层社区

1490

1419

11.35

于仓

远期迁建

303

西宋庄

马口

改建

基层社区

1705

3516

28.13

西宋庄

改建

中心社区

2736

汉宫

前汉宫

改建

基层社区

947

3223

25.78

后汉宫

改建

2103

徐村

改建

1021

赵泉楼

改建

基层社区

1391

1101

8.81

官庄

改建

基层社区

1197

948

7.58

鞋城

前鞋城

改建

基层社区

557

1416

11.33

后鞋城

改建

437

邢庄

远期迁建

795

邢寨

改建

基层社区

2475

1959

15.67

甄洼

甄洼

改建

中心社区

2707

2519

20.15

兴刘庄

近期迁建

476

郝寨

郝寨

改建

中心社区

761

1787

14.30

闫庙

近期迁建

555

张村

近期迁建

575

杨庄

近期迁建

513

卜庙

近期迁建

367

三清阁

三清阁

改建

基层社区

1432

2732

21.86

褚村

改建

1687

关村

远期迁建

333

琉璃庙

改建

基层社区

1010

800

6.40

郝庄

郝庄

改建

基层社区

1052

1374

10.99

谭庄

远期迁建

684

姜店

姜店村

改建

基层社区

713

1342

10.74

鲍沟村

近期迁建

474

吴庄村

近期迁建

509

西磨庄

改建

基层社区

1720

1362

10.90

荆林

东荆林

改建

中心社区

1241

4025

32.20

西荆林

改建

1183

南朱庄

改建

661

闵楼

近期迁建

2000

河涯

改建

基层社区

1181

935

7.48

裴楼

大李楼

近期迁建

基层社区

1385

3133

25.07

裴楼

改建

基层社区

1196

孙岗

近期迁建

基层社区

1377

第20条 镇区建设引导

镇区以多层住宅为主,高层及条形排列式低层住宅为辅,禁止建造独立式别墅。

第21条 村庄建设引导

村庄以条形排列式低层住宅为主,禁止建造独立式别墅。

第三节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第22条 公共设施体系规划

按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布点规划。在镇域内按照二级体系来配置各种公共服务设施。

第23条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1、社区公共服务用地

全镇建设镇政府—基层社区两级公共服务体系,镇区规划设置4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镇域范围内设置20处基层社区服务用地。为社区居民提供金融邮电、教育、文体设施、市政公用等服务。

2、教育设施规划

鲍沟镇保留原有滕州第八中学、鲍沟中心小学服务于全镇。

远期规划镇域内共形成一所中学即滕州第八中学,一所成人教学学校。六所小学——鲍沟镇中心小学、玻璃城小学、宋庄小学、甄洼小学、郝寨小学、荆林小学。

2、卫生设施规划

近期对进行鲍沟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占地3.54公顷,床位不低于200张,达到山东省示范卫生院标准,服务于全镇域及周边地区,在镇区中部结合娱乐抗体布置一处卫生服务站,服务于镇区中部片区。在镇区北部集合商业布置一处卫生服务站,服务于玻璃城片区。在全镇域范围内,完善村级医疗卫生体系,每个规划社区设置1所符合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3、文化设施规划

加强镇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中心镇区建设一座文化中心,包括综合性影剧院、文化馆和图书馆,以发展特色文化及群众文化;各规划布点村配备综合文娱设施。

4、体育设施规划

全镇体育设施按“镇区―规划社区”两级进行配置,完善镇区级体育场馆建设,积极发展基层健身活动,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体育运动,形成社会化、产业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全民健身框架,提高居民身体素质。

镇区:在皇甫路以北、振兴路以东建设体育场;在镇区结合公园,建设球场游泳池等设施。

规划布点村:设置群众运动场、全民健身运动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满足居民日常健身需求。

第四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4条 对外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鲍沟镇对外交通联系主要有两条,分别为104国道、笃西公路:

(1)104国道,从镇域穿过,南北走向,是鲍沟镇的主要对外交通道路;规划104国道为道路宽度40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中间为快速路,两侧为慢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两侧绿化带为15米。

(2)升级改造笃西公路为一级公路(城市型道路横断面),控制道路红线宽度30米,将现有从104国道至镇驻地段道路废弃,改线从镇驻地取直,与104相交。

(3)提升吕三路的道路级别,承接104国道的过境交通。

2、镇村公路

加强镇与村的交通联系,健全路网,全面实现路面黑色化。规划镇域形成“三横四纵”的骨干路网:

1)“三横”指皇石路(规划二级公路,红线20米)、笃西路、荆官路(规划二级公路,红线20米)。

2)“四纵”104国道、磨裴路(规划三级公路,红线15米)、吕三路(规划二级公路,红线20米)、赵官路(规划三级公路,红线15米)

3)道路等级标准:

一级路:车行道宽度23米,道路红线宽度30-34米。

二级路:车行道宽度12-14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

三级路:车行道宽度7-9米,道路红线宽度10-15米。

第25条 镇域公交系统规划

建议在镇域主要道路设置公交线及公交站点。

规划两条条公交线路:

分别为滕州市20路公交线路:自原刘坡西村经过104国道、善国路到滕州市政府;滕州市22路公交线路:自鲍沟卫生院经过104国道、善国路到北辛路滕州市驾考中心。

第26条 静态交通系统

鲍沟镇公路长途客运站承担镇对内、对外客运任务。规划位于鲍北路以北、104国道以西,占地1.76公顷。

第五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27条 空间划分原则

通过划分不同的发展分区,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规划和管理。对不同政策区域进行开发控制,避免城镇发展过程中的连绵趋势,维护区域内整体的生态环境,并通过有效控制手段发掘土地的最大效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

根据划定的发展分区,建立合理的空间管理评价指标,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28条 空间管制要求

根据鲍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鲍沟镇镇域土地进行分析总结,划分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三种类型,以指导全镇的城镇建设活动。

1、适建区

适建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可作大规模或强度较大的开发利用,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以及村庄整理区。

2、限建区

生态环境较为敏感,在合理引导下可以进行一定的开发。包括一般农田、未利用土地以及独立工矿区

3、 禁建区

禁建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该类地区环境脆弱,极易受到破坏,且一旦破坏后很难修复,主要包括镇域内的基本农田、各类水体及高等级公路防护绿地和高压走廊等,禁建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限期搬迁。

鲍沟镇域空间管制分区控制范围

管制分区

范围

禁建区

水域生态区

镇域范围内的水体,主要是郭河南支、北支。

农业生态空间

基本农田

滨河生态保护区

郭河南支、北支沿岸50米范围内

高压走廊

35kV控制20米、110kV线路控制30米、

220kV线路控制40米

对外交通道路防护绿地

104国道两侧预留15米绿化带,笃西公路两侧留10米绿化带。

限建区

农业生态空间

镇域内的一般农田、未利用土地

现有村庄建设区

现有村庄建设用地

适建区

城镇规划建设区

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近期建设用地和远期建设用地

村庄规划建设区

村庄整理规划区

第六节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29条 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

镇域近期供水仍采用地下水源为主,结合农村饮用水工程及区域供水管网建设,利用现有水厂以各村为单位集中供水,有条件的建设供水管网;远期采用滕州市城区供水管网统一供水。鲍沟镇的供水水源包括滕州第三水厂、鲍沟镇自建水厂(临南水北调滕州供水主管道)、滕州第二污水厂和第三污水厂的回用中水。

2、供水量预测

鲍沟镇镇域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3.66万m3/d。

3、管网规划

采用区域供水管网统一供水,供水管网敷设至镇域的各个农村居民点,保证村民的用水。

第30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污水量预测

镇域远期污水量为1.85万m3/d。

3、排水模式

(1)雨水通过收集后排入乡村的排水管渠,后排入水体;

(2)规划镇区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统一排入输送至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污水由各生产企业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度达到二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还要根据不同的利用途径,分别执行《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CJ/T95-200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T50335-2002)、《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

(3)乡村居民的粪便污水通过化粪池、沼气池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备,统一处理后,就近外排。污水处理方式可因地制宜的选择小型污水处理站、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处理工艺。

第31条 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由将现有35KV鲍沟变改造为110KV变电站,容量为180MVA,另在镇区北部工业园区新建110KV玻璃城变,容量为180MVA。

第32条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村庄电信业务由镇区电信分局提供服务。每个村庄设邮政服务网点一处,通信管线统一布置,一般布置在路的西侧、北侧。

第33条 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利用镇区的东北部的燃气门站,以满足鲍沟镇区的燃气需要。

村庄燃气因地制宜结合农村的实际,鼓励采用秸秆制汽、沼气、太阳能与瓶装液化气等。

第七节 镇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第34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镇环境质量目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大气环境整体上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交通干线两侧不低于三级标准。

2、水环境目标

地表水质量控制目标:加强区域水体的综合整治,提高镇域污水处理能力,使水质有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郑郭河南北支的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以内。

3、噪声强度

各类环境噪声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控制。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控制目标

固体废弃物治理:固体废弃物要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物尽其用,真正做到不产生二次污染,镇区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第35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镇域生态环境空间划分为生态防护绿地、地表水保护区、一般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村镇建设区等类型。其中部分生态环境空间的范围相互涵盖和交错。

1、河流水系保护

(1)河流水系涉及的地区,严禁建设有污染的工业、乡镇企业等项目,确保水系安全。

(2)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进行处理,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才允许排放。

(3)垃圾必须进行收集,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严禁向河流水系倾倒垃圾、弃土,污染水体。

(4)严格保护水源涵养地、地下河出入口。在郭河湿地公园建立环境监测点、水质监测点,进行环境、水质监控。

2、村镇建设区

加强镇区、居民点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业企业和村民生活、生产废渣、废水、废气等,其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36条 环境卫生工程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公共厕所一般每平方千米按不少于3座设置。商业区、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镇区设一处环卫机构作为个人作息场所。规划镇区新建垃圾中转站2个,服务半径1.5公里,占地1000平方米。

第八节 镇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37条 防洪排涝标准

1、防洪排涝标准

镇域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郭河南北支镇区外按20年一遇设防,镇区段按50年一遇设防。

2、防洪排涝设施规划

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坚持标准,保障汛期安全。防洪规划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个方面予以考虑。执行现行国家防洪标准及城镇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第38条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镇区设2座消防站,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

2、消防水源规划

采用地下自备井水源与地面消防水源相结合的方式。

3、规划每处消防站设置3台消防车,消防站必须安装2部119火警报警电话。

4、镇区和村庄的房屋建筑应留出消防通道,不低于4米;镇区主要街道每120米设消防栓一处。

第四章 产业发展引导

第39条 第一产业

思路:(1)提供良好的政策平台,将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城乡地区的整体建设结合在一起,实现各类产业的聚集效益。

(2)引进农业新技术, 优化农林牧渔结构,引入立体种植和多种作物杂种技术,提高单位土地的收益率;

(3)利用近郊区位优势,完善“一村一品”模式,发展适应城市需求的果品、畜禽等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的花卉、蔬菜种植等产业;

(4)利用区位优势和景观条件优势,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业;

(5)积极发展节水农业、精细农业和生态农业,将农业区整体建设为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引导策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变传统农业为高产、高效、高质的生态农业。切实加强设施蔬菜种植示范区的建设和培育,将生态农业作为体现地域特点的主导产业,形成以宋庄为中心形成的林果、花卉种植区,以甄洼为中心形成的鞭炮加工、蔬菜种植的综合农业经济区,以郝寨为中心形成的木材加工、蔬菜种植区,以荆林为中心的家禽养殖基地以及以鲍沟镇区形成的综合经济区。

第40条 第二产业

思路:(1)发挥特殊的区位优势,与滕州经济开发区在产业上形成配套联动关系,充分利用产业的溢出效应,吸引相关企业进驻;

(2)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扩大玻璃产业优势,辅以发展木材加工及煤炭产业,同时为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提供更为开阔的发展空间和优惠发展政策;

(3)搭建政策平台,推广工业规模化经营,加大工业布局的集中度,以点带面,以若干具有发展潜力的增长点带动整体工业发展;

(4)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发展,以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工业企业。

引导策略:充分利用滕州市区和滕州经济开发区的辐射扩散作用,重点发展具备优势的玻璃产业,辅以发展木材加工及煤炭产业等,形成规模经济、实现规模效益,同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走高科技集约化发展之路。

第41条 第三产业

1、依托现有玻璃产业、木材加工业,建设玻璃物流商贸基地、木材交易中心,充分完善储存、加工、交易、服务的复合功能,以市场为龙头,带动全镇第三产业全面发展。

2、充分发挥鲍沟的区位优势,镇区积极建设超市及专业市场,提升规模及档次,巩固鲍沟镇区商贸中心的地位。

第五章 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

第42条 规划重点

1、立足镇域,统筹考虑镇区发展方向和各类用地布局。镇区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应综合考虑镇域的需求,强化镇区对镇域发展的带动作用。

2、充分挖掘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塑造地域城镇特色。

3、优化公共空间布局,集中布置工业区,并配套建设设施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区。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把节约土地和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

5、协调处理好城镇结构、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诸多问题,进一步提升城镇商贸服务功能,促进城镇科学发展。

第43条 城镇性质

本次规划确定鲍沟镇城镇性质为:玻璃深加工产业基地。滕州市南部以玻璃产业为主导,多产业协调发展的近郊特色工贸型城镇。

第44条 人口规模

根据分析预测,经预测近期2016年城镇人口为3.5万人,中期2020年城镇人口4.3万人,远期2030年为9.5万人。

第45条 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542.5公顷,中期653.46公顷,远期为1139.85公顷;人均用地规划近期为155.32平方米,中期为151.97平方米,远期为119.98平方米。

第六章 镇区规划

第一节 镇区总体布局

第46条 发展方向

镇区用地发展方向可概括为“东延”、“南控”、“中连”、“西扩”。

镇区以向东和向西发展、两翼相连为主,控制镇区向南发展。

第47条 布局结构

通过对城镇现状布局形态的研究,并根据城镇形成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构成城镇良好的空间形态,本次规划提出,镇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心、五轴、五片区”。

一心:一个公共服务核心。镇区公共服务核心位于皇石路、振兴路、鲍北路、104国道围合区域,该中心由商业金融、公共绿地、广场、文化娱乐104国道振兴路形成的城镇发展轴线。

五片区:一个公共服务区、一个市场商贸区、一个工业片区、两个居住片区。

第二节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48条 居住用地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建筑用地面积259.3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2.75%。人均居住建设用地面积27.30平方米。幼儿园按照两万人建一所幼儿园的标准建设,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远期在镇区居住片区新配建5座幼儿园。

结合现状居住建筑用地的分布,规划形成两个居住片区:

(1)北部居住片区:位于郭河南支两侧,该片区毗邻郭河南支公共绿地,居住环境优越,是镇区开发建设的居住片区。

(2)南部居住片区:位于笃西路两侧。在现状居住用地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重点进行调整改造,并配套基础设施。

镇区内现有居民点应服从总体规划,逐步向镇区居住用地集中。居住用地应适当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第49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8.1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2.47%,人均用地面积2.96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郭河北侧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远期(2030年)行政办公用地面积4.28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8%,人均用地面积0.45平方米。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体设施用地3处,占地面积5.34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47%,人均用地面积0.56平方米。

规划在皇石路南侧新建镇文化活动中心,处于公共服务中心片区核心地带,占地面积3.46公顷。另在康体路西侧、圈里路南侧分别规划一处社区级文化设施用地。

在居住区内配建相应的小型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满足居民日常文化生活需求。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面积7.2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64%,人均用地面积0.76平方米。

规划保持镇区现有滕州第八中学并适当扩大,鲍沟中心小学并适当扩大,另在滨河路以北新建玻璃城小学。

4、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共6.76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59%,人均用地面积0.71平方米。

规划一处体育用地,位于皇甫路以北、振兴路以东,占地面积6.76公顷。用于开展全镇运动会及其他体育赛事,并可作为镇区居民的日常健身场地。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3.54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1%,人均用地面积0.37平方米。

规划近期保留现有的鲍沟镇中心卫生院,并在此基础上扩建,服务全镇人民。居住片区在建设时,应按标准配套医疗保健设施。

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3.9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5%,人均用地面积0.42平方米。

规划在建设路以东、皇石路以南建设鲍沟镇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3.99公顷。

第50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98.47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8.64%,人均用地面积10.37平方米。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84.82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7.44%,人均用地面积8.93平方米。

在现状镇区商业布局的基础上,规划主要沿104国道、振兴路、笃西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布置条状商业,在青岛路两侧建设玻璃产业交易区,在文化路以东、鲍北路以北建设小商品批发市场.

2、商务用地

规划商务用地面积8.13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71%,人均用地面积0.86平方米。

规划在振兴路与鲍北路的东北侧布置一处商务用地,占地面积8.13公顷。

3、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面积4.0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6%,人均用地面积0.43平方米。

规划文化路与皇甫路的西北侧地块布置为娱乐康体用地,占地面积4.09公顷。

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指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快递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1.43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13%,人均用地面积0.15平方米。

规划在北二路与104国道西北侧新建一处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0.63公顷;在鲍中路与104国道西北侧新建一处加油站,用地面积0.80公顷。另电信公司、邮政快递的营业网点结合沿街商业市场化运作。

第51条 工业用地

第52条 工业相对集中布置于镇区北部工业集聚区内。规划工业用地431.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7.85%,人均工业用地为45.41平方米。

第53条 物流仓储用地

至远期2030年,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45.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3.97%,人均4.76平方米。

在北二路以北、青岛路以南各布置一处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为工业区,批发市场提供物流仓储服务。

第54条 公用设施用地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5.22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46%,人均用地面积0.55平方米。

第三节 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55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132.7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65%,人均13.97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29.0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32%,人均13.58平方米。

第56条 道路网结构

道路交通系统由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道路以及停车场组成。

镇区主干道采用“四横四纵”的结构形式。

四横:分别是指东西向的青岛路、皇石路、鲍北路、笃西路。

四纵:分别是南北向的奚仲路、振兴路、文化路、104国道

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4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0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2-20米。

鲍沟镇镇区规划道路情况表

序号

路名

起迄点

红线宽度(m)

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1

青岛路

滨河路-笃西路

30

B—B

主干道

2

皇石路

奚仲路-104国道

30

B’—B’

主干道

3

鲍中路

奚仲路-104国道

30

B’—B’

主干道

4

笃西路路

奚仲路-104国道

30

B’—B’

主干道

5

奚仲路

北郭河路-薛前路

30

B—B

主干道

6

振兴路

北郭河路-薛前路

30

B—B

主干道

7

文化路

皇石路-薛前路

30

B—B

主干道

8

104国道

北郭河路-薛前路

40

A—A

主干道

9

北二路

北郭河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0

南一路

奚仲路-滨河路

20

C’—C’

次干道

11

皇甫路

奚仲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2

鲍中路

奚仲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3

薛前路

奚仲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4

纵三路

北郭河路-滨河路

20

C’—C’

次干道

15

纵二路

北郭河路-滨河路

20

C’—C’

次干道

16

纵一路

北郭河路-皇石路

20

C’—C’

次干道

17

建设路

皇石路-薛前路

20

C—C

次干道

18

前进路

皇石路-薛前路

20

C—C

次干道

19

市场路

皇石路-薛前路

20

C—C

次干道

20

北郭河路

滨河路-104国道

18

D--D

支道

21

北一路

滨河路-104国道

20

C’—C’

支道

22

滨河路

北郭河路-京沪铁路

15

E--E

支道

23

圈里路

建设路-市场路

15

E--E

支道

24

郭庄路

奚仲路-向阳路

15

E--E

支路

25

薛后路

奚仲路-市场路

15

E--E

支路

26

康体路

皇石路-笃西路

15

E--E

支路

27

向阳路

皇甫道-薛后路

15

E--E

支路

鲍沟镇镇区道路断面形式一览表

断面类型

红线宽(m)

人行(m)

非机动车道(m)

机非分隔带(m)

机动车道(m)

中央分隔带(m)

A--A

40

2*3

2*7

2*2

2*7

2

B--B

30

2*3

24

/

B’--B’

30

2*5

20

/

C--C

20

2*3

14

/

C’--C’

20

2*2

16

/

D--D

18

2*3

12

/

E--E

15

2*3

9

/

E’--E’

15

2*2

11

/

F--F

12

2*2

7

/

第57条 交通枢纽用地

在现有京沪铁路南沙河站的基础上适当进行扩建,规划交通枢纽用地11.30公顷。

规划在城区东部,104国道西侧,鲍中路北侧建设鲍沟镇汽车站,用地面积1.76公顷。承担滕州市——鲍沟——各个基层村,以及周边乡镇的公共汽车客运功能,为全镇区和镇域服务。

第58条 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分别在纵二路、北二路交叉口东南侧及市场路、鲍前路东北侧各建设一个公交首末站,用地分别为0.60公顷、0.48公顷。

第59条 社会停车场规划

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2.67公顷。

规划四处停车场,分别位于振兴路与青岛路的西北侧、文化路与皇甫路的东南侧、郭庄路与向阳路的西北侧、建设路与薛后路的东北侧,占地面积分别为0.76公顷、0.72公顷、0.51公顷、0.68公顷。

第四节 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60条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39.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2.22,人均14.66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94.2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27%,人均公园绿地9.93平方米。

规划绿地系统包括城镇公共绿地、防护绿地。

1、公共绿地

为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应建立各居住片区公共绿地,充分利用零散用地种植花木,美化城镇生态环境。规划形成一带、四处片区绿地:

“一带”:通过滨水空间的整合、绿化处理,成为城市提高环境质量的“绿肺”,将70%的水岸线规划形成市民休憩活动的滨水公园绿地、绿色客厅,以此展示滕州市优雅的山水景观和特色。沿郭河南北支流两侧规划宽度不少于30米的绿廊,南北两条河道绿廊绵延10多公里,河岸在满足防汛前提下,保持自然性和生态性,河岸宽阔段做成水榭、游船码头以供市民休憩,遍植树木,形成滨河林荫绿道。

“四片”:即服务于镇公共中心区的绿地,位于皇甫路和文化路交叉口的西南侧公共绿地,规划占地面积2.98公顷。服务于居住区的三片社区绿地,分别位于康体路与鲍北路交叉口东南侧、鲍中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侧、振兴路与笃西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分别为1.23公顷、1.07公顷、0.95公顷。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主要分布于镇区过境交通设施两侧、工业区与城镇生活区毗邻处以及规划镇区外围。规划沿镇区主干道和滨水道路建设沿路绿化带。其中,104国道、皇石路、滨河路及北郭河路两侧规划宽度15米左右的绿化带,青岛路、奚仲路、笃西路两侧规划宽度100米左右的绿化带。。镇区外围布置10米左右的绿化带。防护绿地种植一些耐涝、喜湿深根性的乔灌木或草本植物,提高水土保持的效果,主要为能吸收废气的阔叶乔木。

3、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一处,位于鲍北路与文化交叉口的西北侧,作为公众活动的开敞空间。规划用地面积为3.05公顷。

第五节 镇区空间景观规划

第61条 空间景观规划

充分利用城镇主干道和镇区郭河南北支河等自然河道水系,加强沿河及城镇干道两侧的城市和自然景观塑造,并串联各街头绿地、公园等,形成“两心-六轴-两廊-多点”的景观结构。

1、两心:以城镇景观和自然景观为景观核心。

城镇景观核心:以鲍中路与文化路交汇点辐射形成镇区综合景观风貌区。该核心区由商业街区、公共绿地、体育、文化娱乐设施等组成,成为体现镇区城镇化建设风貌的重要城镇景观核心。鲍沟城镇景观建设中,成片开发的新镇区应大胆创新,体现现代城镇文明的精神风貌;镇区景观与周边乡村景观要有机结合,构筑城乡融合的景观框架。

自然景观核心:郭河核心景观区。旅游核心景观区建设要依托水系自然地貌,以自然为本,突出自然风貌特色。

2、六轴:以主干道形成的城镇景观轴线。规划青岛路、皇石路、笃西路、奚仲路、振兴路和104国道这六条主干道为特色景观道路,辅以行道树、街头绿地等园林要素形成镇区主要的城市景观轴线。

3、两廊:围绕水系开敞空间形成的生态廊道。沿郭河南北支通过滨河绿地形成生态廊道,改善和修复镇区生态环境。

4、多点:散布于镇区的街头绿地和居住片区绿地构成镇区的绿地景观节点;环绕郭河南北支布置的特色湿地景观公园点构成徜徉休憩的旅游节点。

第六节 镇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62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镇区日用水总量为3.32万m3/d。

2、水源规划

居住区和工业区的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以滕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为主,以自建水厂为补充。

工业用水以自建水厂为主,以滕州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回用中水为补充。

3、管网规划

滕州市第三自来水厂输水干管管径DN400,经加压泵站加压后供给镇区。自建水厂与第三水厂加压站联网供水。

规划沿主干道敷设DN4300~400给水干管,其它道路布置给水支管,管径DN150。

第63条 污水工程规划

(1)、规划排水体制

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镇区总污水量为1.59万m3/d。

(3)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工业污水经在厂内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干管。各种污水集中后,经泵站提升后,通过污水干管输送至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郭河。

(4)污水管网规划

根据设计污水最高日最高时流量拟定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1200。镇区内污水总体排水方向为由南向北。

污水主干管主要沿振兴路、奚仲路、104国道、北二路、青岛路、南一路、黄石路、鲍中路、笃西路敷设。

第64条 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管道沿道路敷设,设在道路东侧,南侧慢车道下。红线宽度35米及以上道路在慢车道或人行道下两侧布置雨水管道。为使雨水能自排入河,雨水管埋设深度不得大于4.0米,如与其它管道交叉时可作适当调整。雨水口一般应在道路交叉口汇水点,低洼处设置,间距通常20-40米。

第65条 供电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镇区最大用电负荷16.6万千伏安。

2、供电电源

规划将现有35KV鲍沟变改造成110KV变电站,其装机容量180MVA,在104国道与青岛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110KV玻璃城变电站,其装机容量180MVA。

3、电力配网规划

规划10kV电力线自110kV鲍沟变及110KV玻璃城变出线,其线路采用电缆埋地和架空敷设相结合,主要道路及景观要求较高的地区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次干道和支路可采用架空和电缆埋地结合。镇区内的35kV电力线沿主要道路架空。

规划公建及居住较集中的用地地块设置10KV开闭所,一般用地设10KV变电所,10KV变配电所服务半径300米左右

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30米,35kV高压走廊宽度为20米。

第66条 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工程规划

镇区远期电话主线容量为4.7万门。同时考虑镇域农村居民通信需求及一定比例的移动通信的转接容量,现状电信支局将在现状基础上扩容改造,远期按6万门考虑。

目前以地埋管道与架空杆路相结合为主,下一步结合新建、改造道路分批转入地下,到规划期末实现镇区通信线全部地埋穿管铺设。

电信线路原则上以路西路北为主要通道,与电力线路分置道路两侧。

2、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一处邮政局所,用集合商务中心设置,完善邮政服务设施建设,向镇区提供优质邮政服务。

3、有线电视规划

则规划期末有线电视需求约为7.8万个端口。

鲍沟镇数字电视网络今后可根据建设的需要逐步采用地下管道敷设方式,原则上与通信线路同侧敷设,道路建设时应预留数字电视通道位置。

第67条 热力工程规划

镇区郭河南支以南以自建燃气锅炉为主要热源;镇区郭河南支以北的居住用地和公共建筑用地利用金州玻璃厂的窑炉余热;工业用地因以玻璃深加工为主,热融余热能满足冬季采暖需要,不再集中供热。新源电厂的高温热水作为本区域的补充热源。

规划采用树状管网,分类分片区供热,工业用户直接蒸汽供热,民用用户采用95/70℃热水供暖。管道一律采用钢管,地沟敷设。

第68条 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利用镇区的东北部的燃气门站,以满足鲍沟镇区的燃气需要。

第七节 镇区环保及环卫规划

第69条 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期内镇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城镇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汇入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规划至203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0%。医院污水成份复杂,传染源多,需先自经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

根据城镇功能分区,划定四类城镇环境综合质量控制区,主要控制内容为大气质量和环境噪声。

禁止大规模破坏地貌,保护现有河道绿地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现有道路绿化防护带,保留规划区外的农田、果园。不允许在绿化隔离带内进行建设,特别要建设好保护好笃西路、龙泉路两侧的绿色空间。

第70条 环境卫生规划

1、垃圾处理规划

远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8吨/日。

垃圾收集方式逐步向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过渡,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满足分类收集的要求,并加强宣传教育,逐步改变居民生活习惯。街道两侧设置的废物箱按可回收利用物和不可回收利用物分别设置,以便分类收集。

2、环卫机构和工作场所规划

(1)镇区设置两处垃圾转运站,每处配备环卫车辆10台(其中包括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粪便车、清扫车等)。

(2)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在收集点设置垃圾容器或容器间,应满足机械装车的需要。

(3)废物箱设置在道路的两侧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其设置间隔主干路为50—80米,干路为100—150米。

(4)规划公共厕所的建筑标准为三类,远期基本杜绝旱厕。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104国道、振兴路、笃西路为300—500米;其它干道为700—1000米。

第八节 镇区防灾减灾规划

第71条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镇区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郭河南北支镇区段按50年一遇设防。

2、防洪排涝设施规划

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坚持标准,保障汛期安全。防洪规划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个方面予以考虑。执行现行国家防洪标准及城镇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1)对不能自排的低洼地建站强排、预留洼地湿地调蓄等多种措施,减轻涝水危害。

(2)在河道两岸规划滨河绿带,确保沿岸不受侵蚀,从而有利于保护水环境,增加河道排涝能力。

(3)合理布置道路雨水口,使道路雨水及时排除。镇区建设中建筑基地标高应高于道路标高15~30cm,以利于基地排水。

(4)加强汛期预测预报工作。

(5)大力开展镇区植树绿化,广泛种植草皮,扩大雨水涵蓄量,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6)制订完善的雨水管道,河道水系,排水防洪等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排水通畅,汛期安全。

第72条 抗震工程规划

1、设防标准

一般建、构筑物按6度设防,特殊建筑物、构筑物,如:供水、供电、通讯等生命线工程及危险品仓库等次生灾害源,按国家地震局规定提高一度设防。

2、疏散场地及通道

(1)疏散场地

避震疏散场所要满足下列要求:就近疏散;避开高大建筑物;道路通畅,最好有两个以上通道出入,便于生活供应和医疗急救;地势较高不致积水,并有相应排水措施;利用镇区绿地、中小学操场、停车场、单位院地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

(2)疏散道路

规划确定主要道路为主要救援及疏散道路,次要道路为次要疏散道路。中强地震发生后,镇外救援人员、各种物资首先通过主要救援及疏散道路进入城区,再通过其它道路送到各疏散避难场所,同时伤员也主要通过这些道路向外输送。各救援及疏散道路两侧建筑物应按城市规划要求后退红线并达到有关技术规定标准。

第73条 消防规划

1、消防设施规划

根据消防分类,消防站服务半径等有关要求,规划镇区和玻璃产业园区各为一个消防责任区,镇区消防站设在镇区东侧104国道与鲍北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0.71公顷,按二级设置,配备三辆消防车。玻璃产业园区区位于青岛路中部设一处消防站,用地面积1.2公顷,按二级设置,配备三辆消防车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给水采取城镇给水管网和天然水源双向供水方式。主干路按120m间距设置消防栓。沿河道设置八处天然消防水取水专用设施。

3、消防通道与建筑消防

消防道路应结合道路规划、统一建设。按建筑设计防火规划考虑道路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大于160米。工厂、仓储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车道。

新建建筑物满足消防间距,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

第74条 生命线系统规划

1、供水系统

增强给水管道在过河、跨路处的抗震能力。

2、邮电通讯系统

对规划的变电所及邮电通讯设备、器材,应遵照执行新的部标,选择防震的输配电设备,并添置一定数量的备用电源和流动无线话机及装有无线话机设备的抢修车。

3、医疗卫生系统

医疗卫生设施建筑物必须严格按抗震设防要求建造,原有业务用房应分期进行鉴定、加固;强化对主要医疗设备的保护;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品的管理,防止震时次生灾害的发生;增加对医疗抢救物资、药品、器械的储备,增强卫生系统的抢救、治疗及转移运送能力。

4、消防系统

增加消防器材设施,并组建企业单位、居民区联防自救队。提高人民的消防意识。

5、粮食系统

加固改造镇内主要粮油仓库、生产厂房;建立粮食系统抗震救灾组织,增强抗震防灾能力。

6、交通系统

对河流进行必要整修,并加固其两岸设施。

第七章 城镇近期建设

第75条 近期规划年限及规模

近期建设年限为2014—2016年,规划2016年鲍沟镇镇区人口规模3.5万人,用地规模为542.50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155.32M2/人。

第76条 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

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旧区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立足于提高城镇质量,配套完善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速城镇绿化,初步形成镇区主要道路框架,搞好体现建设面貌的重点地段。近期建设的重点分为两个片区:

(1)玻璃工业园:结合玻璃产业园区的建设,将侯楼、前皇甫、东皇甫、西皇甫、中皇甫、杨村、北朱庄、坝窝前、坝窝后等村进行拆迁安置。

(2)老城区改造:对现有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集贸市场、小学、幼儿园。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完成年限

建设性质

道路建设

一○四国道

4.5千米

2014

扩建

青岛路

4.2千米

2015

新建

北二路

2.5千米

2015

改造

南二路

3.5千米

2015

新建

滨河路

5.5千米

2016

新建

笃西路

2.4千米

2016

改线

皇石路

2.4千米

2016

新建

停 车 场

停车场

0.75公顷

2015

新建

住 区 建 设

玻璃城配套住区

9.7公顷

2016

新建

皇甫社区建设

11.3公顷

2016

改建

公共服务设施

一○四两侧专业市场

22.8公顷

2016

新建

中、小学扩建

7.9公顷

2015

新建

南部集贸市场建设

2.4公顷

2015

新建

中心广场

3.0公顷

2016

新建

绿化景观类

街头绿地建设

2.5公顷

2015

扩建

郭河南北支两侧湿地绿化

-

2016

新建

基 础 设 施

锅炉房、燃气调压站、污水处理厂

-

2016

新建

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及要求

第77条 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的执行法管理工作,健全规划管理机构,以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强调总体规划对城镇建设的指导作用,严格执行规划,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严禁在规划控制的城镇绿地和生态绿地上进行建设开发。对私人建房采取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普查清理,对重要的标志性建筑、重要道路、广场、小区、基础设计等项目建设进行严格审查审定,防止乱插乱建的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规划的实施。

第78条 规划监督

认真做好规划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规划行政管理做到政务公开,建立公众参与与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监督的机制,发挥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广大居民的监督作用。

第79条 规划编制

总体规划批准施行后,应在其指导下,及时编制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以贯彻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

第九章 附则

第80条 规划组成与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1条 规划批准

本规划自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录

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划文本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图纸、图表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按……执行”。

3、文本中划线部分为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内容。


  

附则

一、用地管理规定

(一)、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河流等均应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需要使用土地(包括地上、地下、水域),必须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并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严格按照“一书两证”制度执行。

(二)、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用地为强制执行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1.城市道路交通用地:城市主、次干路、桥涵、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场、公路等。

2.城市绿地及水面:公园、小游园、绿化带、防护绿地、河流水面等。

3.市政设施用地: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环卫、人防、消防、抗震、防洪等。

4.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医院、中、小学等。

5.文物古迹。

(三)、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用地为控制引导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城市规划所确定的范围内建设。

1.影响总体布局的大型公共设施:行政中心、商业金融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

2.大型一、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3.大型仓储和危险品仓库。

4.大型批发市场。

5.面积较大的居住区用地。

(四)、规划区范围内,除上述用地外的其它用地为灵活选择用地,其开发建设可考虑土地兼容性,不做过多限制,在与相邻地块相互满足条件下,可混合布局,灵活选择。

(五)、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规划区范围内的荒地、空地、水面、河(库)岸带、排洪河道、滩地及其它建设保留地,擅自挖取沙、石、土方,设置废渣、垃圾堆场或者进行回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如需进行上述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六)、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强度和环境容量, 成片开发区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指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管理规定

一)、任何新建、 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建,经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现场验线无误后方可施工。

(二)、 新建的建筑物, 其建筑间距除满足消防、交通、防灾、卫生等要求外,尚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两座建筑物主立面间距应不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5倍,在旧城区不小于1.2倍。

2.建筑物主立面与相邻建筑物山墙的间距,多层建筑物不小于8米,低层建筑物不小于5米。

3.建筑物山墙与山墙之间的间距,在街坊内不小于6米,临街面距干路不小于8米,主干路不小于12米。

4.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建筑物视用地情况,适当加大建筑间距。

5.生产车间、仓库和特殊用途的建筑物,其间距按交通、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确定。

6.平行布置的住宅,朝向为南向或偏东(西)15°以内的,其日照间距不小于1.5。点式住宅可按上述条件折减15%。

7.住宅建筑应以5-6层为主, 根据城市规划和镇容街景的需要,可适当提高或降低层数;教学楼应以3-5层为主,幼儿园、托儿所不宜高于3层;办公及科研建筑不宜低于3层;工业厂房可适当提高层数。

(三)、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宽度在40米以上(含40米)、建筑物楼层数在四层以下(含四层),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非营业性建筑不少于10米,营业性建筑不小于15米;建筑物层数在四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增加2米;七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每增加一层,后退距离增加1米。

2.道路宽度在20米以上(含20.米)、建筑物楼层数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非营业性建筑不少于8米,营业性建筑不少于10米;三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后退距离增加1.5米。

3.道路宽度在20米以下,建筑楼层为二层的,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少于8米; 二层以下每增加一层,后退距离增加1.5米。营业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

4.建筑物的外墙与建筑用地范围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本1、2、3三项规定距离的一半。

(四)、道路平交路口的建筑红线最小控制范围:

道路平交路口的控制范围由不同的控制直径(即:以相交道路中心线的交点为圆心所确定圆周的直径)确定:

1.两条30米以上的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120米。

2.40米以上的道路与20米(含20)米以上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100米。

3.40米以上的道路与20米以下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80米。

4.两条20米以上的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80米(含20米道路)。

5.20米以上(含20米)道路与20米以下的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50米。

6.两条20米以下的道路相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控制直径。

三、旧区改造规定

1.现有违章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

2.新区开发超过5公顷以上者, 必须为旧城改造提供周转房。

3.旧区内村庄改造必须按统一标准执行。

4.规划区内各村庄建设应纳入城镇统一规划。

现状城镇用地平衡表(2014)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人)

R

居住用地

270.55

53.81

104.20

A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16.93

3.37

6.52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8.81

1.75

3.39

教育科研用地

7.40

1.47

2.85

医疗卫生用地

0.72

0.14

0.2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5.99

3.18

6.16

M

工业用地

157.08

31.24

60.50

W

物流仓储用地

1.45

0.29

0.5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0.30

8.02

15.5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0.50

0.10

0.19

H11

城市建设用地

502.80

100.00

193.65

近期城镇用地平衡表(2016)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人)

1

R

居住用地

123.86

22.83

35.39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2.82

22.64

35.09

Rax

幼儿园用地

1.04

0.19

0.30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4.15

2.61

4.04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3.55

0.65

1.01

A2

文化设施用地

0.94

0.17

0.27

A3

教育科研用地

6.72

1.24

1.92

A5

医疗卫生用地

2.94

0.54

0.84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4.91

11.96

18.55

其中

B1

商业设施用地

64.39

11.87

18.40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2

0.10

0.15

4

M

工业用地

182.04

33.56

52.01

M2

二类工业用地

90.7

16.72

25.91

M3

三类工业用地

91.34

16.84

26.10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8.21

3.36

5.20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8.21

3.36

5.20

6

S

交通设施用地

68.68

12.66

19.62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58.74

10.83

16.78

S3

交通枢纽用地

9.38

1.73

2.68

S4

交通场站用地

0.56

0.10

0.16

7

U

公用设施用地

3.74

0.69

1.07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45

0.45

0.70

U2

环境设施用地

1.29

0.24

0.37

8

G

绿地

66.91

12.33

19.12

其中

G1

公园绿地

29.24

5.39

8.35

G2

防护绿地

37.67

6.94

10.76

总计

城镇建设总用地

542.5

100.00

155.00








2020中期城镇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人)

1

R

居住用地

163.06

24.95

37.92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61.81

24.76

37.63

Rax

幼儿园用地

1.25

0.19

0.29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67

2.40

3.64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4.28

0.65

1.00

A2

文化设施用地

1.13

0.17

0.26

A3

教育科研用地

6.72

1.03

1.56

A5

医疗卫生用地

3.54

0.54

0.8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78.56

12.02

18.27

其中

B1

商业设施用地

77.93

11.93

18.12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63

0.10

0.15

4

M

工业用地

203.35

31.12

47.29

M2

二类工业用地

82.01

12.55

19.07

M3

三类工业用地

121.34

18.57

28.22

5

W

物流仓储用地

21.94

3.36

5.10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1.94

3.36

5.10

6

S

交通设施用地

84.78

12.97

19.72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72.8

11.14

16.93

S3

交通枢纽用地

11.3

1.73

2.63

S4

交通场站用地

0.68

0.10

0.16

7

U

公用设施用地

4.51

0.69

1.05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95

0.45

0.69

U2

环境设施用地

1.56

0.24

0.36

8

G

绿地

81.59

12.49

18.97

其中

G1

公园绿地

38.23

5.85

8.89

G2

防护绿地

40.85

6.25

9.50

G3

广场绿地

2.51

0.38

0.58

总计

城镇建设总用地

653.46

100.00

151.97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

(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人)

1

R

居住用地

259.33

22.75

27.30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256.69

22.52

27.02

Rax

幼儿园用地

2.64

0.23

0.28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1.16

2.73

3.28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4.28

0.38

0.45

A2

文化设施用地

5.34

0.47

0.56

A3

教育科研用地

7.25

0.64

0.76

A4

体育用地

6.76

0.59

0.71

A5

医疗卫生用地

3.54

0.31

0.37

A6

社会福利用地

3.99

0.35

0.4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8.47

8.64

10.37

其中

B1

商业设施用地

84.82

7.44

8.93

B2

商务设施用地

8.13

0.71

0.86

B3

娱乐康体用地

4.09

0.36

0.43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43

0.13

0.15

4

M

工业用地

428.41

37.58

45.10

M2

二类工业用地

199.17

17.47

20.97

M3

三类工业用地

229.24

20.11

24.13

5

W

物流仓储用地

45.25

3.97

4.76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45.25

3.97

4.76

6

S

交通设施用地

132.76

11.65

13.97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129.02

11.32

13.58

S4

交通场站用地

3.74

0.33

0.39

7

U

公用设施用地

5.22

0.46

0.55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95

0.26

0.31

U2

环境设施用地

1.56

0.14

0.16

U3

安全设施用地

0.71

0.06

0.07

8

G

绿地

139.25

12.22

14.66

其中

G1

公园绿地

94.29

8.27

9.93

G2

防护绿地

41.91

3.68

4.41

G3

广场用地

3.05

0.27

0.32

9

城镇建设总用地

1139.85

100.00

119.98

10

E1

水域及其它

72.95

11

H12

城市建设用地(市属企业)

86.96

12

H21


TOC \o "1-2" \h \u第一章....................................................................................................................................PAGEREF _Toc79521

第二章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PAGEREF _Toc203172

第三章城乡统筹规划..........................................................................................................................PAGEREF _Toc224923

第一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PAGEREF _Toc33353

第二节 镇村布局规划..................................................................................................................PAGEREF _Toc39993

第三节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PAGEREF _Toc137594

第四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PAGEREF _Toc156345

第五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PAGEREF _Toc285965

第六节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PAGEREF _Toc74066

第七节 镇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PAGEREF _Toc105157

第八节 镇域综合防灾规划..........................................................................................................PAGEREF _Toc244747

第四章产业发展引导..........................................................................................................................PAGEREF _Toc101928

第五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PAGEREF _Toc219528

第六章镇区规划..................................................................................................................................PAGEREF _Toc67588

第一节 镇区总体布局..................................................................................................................PAGEREF _Toc313589

第二节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PAGEREF _Toc173559

第三节 镇区综合交通规划........................................................................................................PAGEREF _Toc412010

第四节 镇区绿地系统规划.........................................................................................................PAGEREF _Toc1735311

第五节 镇区空间景观规划........................................................................................................PAGEREF _Toc2748512

第六节 镇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PAGEREF _Toc1826712

第七节 镇区环保及环卫规划....................................................................................................PAGEREF _Toc1104113

第八节 镇区防灾减灾规划........................................................................................................PAGEREF _Toc224314

第七章城镇近期建设........................................................................................................................PAGEREF _Toc1751615

第八章规划实施措施及要求............................................................................................................PAGEREF _Toc139215

第九章附则........................................................................................................................................PAGEREF _Toc2082516

附则..............................................................................................................................................PAGEREF _Toc1636418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滕州市鲍沟镇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是鲍沟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需调整修订本规划,需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3条本规划经批准后,由鲍沟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滕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4条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划为准。

第5条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6条本规划中的黑体加粗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7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7、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8、《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0、《滕州市统计年鉴》(2009、2010、2011、2012、2013);

11、《滕州市鲍沟镇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2、鲍沟镇提供的总体规划基础资料等。

第8条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提高经济素质和经济效益为中心,遵循“两个根本转变”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导向和调节作用,以构造现代化产业为目标,高起点的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优化产品结构,确保实施结构、速度、效益的相互作用。

2、以“集约、集聚”发展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的加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增强镇区的服务功能和更新能力。

3、重视区域发展对鲍沟镇的经济辐射与带动作用,把握鲍沟镇发展的区域性特点,加速融入“滕州全域城镇化”格局,构建滕州近郊小城镇连绵区。

4、立足鲍沟镇经济现状特点及发展条件,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坚持经济、环境、人居三位一体的综合原则,科学进行规划,有重点,有步骤的解决工业集中布局,撤村并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镇区居住社区化等所面临的突出矛盾,以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9条规划重点

(1)城镇定位:结合相关规划和城镇自身概况,完善城镇地位和发展目标;

(2)城镇规模:深入研究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3)城乡统筹:基于城乡统筹理念,深化镇域体系研究;

(4)镇区建设:遵循城镇肌理,尊重现状发展,按照地毯生态城市理念,深化镇区空间布局。

(5)公共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基础设施。

第10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4年——2016年

中期:2017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第11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是鲍沟镇全部行政辖区,包括66个行政村,总面积74.39平方公里。本规划所称“镇域”指鲍沟镇行政辖区范围;“规划区”是指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本规划的规划区包括镇区周边涉及到城镇扩展的区域、玻璃产业基地、以及各独立工矿用地。规划区东至京沪线,西至吕三路,南到南水北调滕州主干渠,北至郭河北支,总用地面积22.89 平方千米,占镇域总面积的31%。在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执行本规划;“镇区”指镇区规划用地范围;“村”指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项生产活动的聚居点。

第二章 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12条总体发展目标

鲍沟镇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全力构建“1+2”产业体系,即一个主导产业(玻璃产业)和两个辅助产业(木门产业和煤炭产业),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的工贸型特色经济强镇。

第13条经济发展总目标

近期(2014—2016年)以建为主,规划预测鲍沟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5%左右,2016年总量达61亿元左右;中期(2017—2020年)承接工业转移,规划预测鲍沟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5%左右,2020年总量达100亿元左右。远期(2020—2030年)鲍沟镇依托自身优势条件,重点发展玻璃产业,促进产业升级,经济将进入持续高速发展时期,规划预测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2%左右,2030年总量达280亿元左右,三产比例为6:55:39。

第14条社会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城镇的交通和产业优势,强化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布局,切实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将鲍沟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镇。

基本实现现代化,突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积极实施城郊型经济、科教兴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产业多元化和规模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城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加快人口集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科技教育,成人识字率达到100%,适龄青年受高等教育比重达到3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建立适应本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平均每医生服务人口数不超过250人,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实现资源高效转化,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变,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15条城镇建设发展目标

建立便捷的空间运行网络和信息流通网络,加快城镇化进程,健全村镇功能,完善镇域各级村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主要指标:至规划期末,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达到100升/人·日,各布点村通公路率为100%,教育设施投入的费用占全镇国内生产总值的1-2%,人均居住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人左右。

至2030年,全镇总人口达13.9万,其中城镇人口9.5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0%。贯彻关于加快农村土地集中和人口集中的相关要求,实施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建成由镇区——规划布点村组成的二级居住体系。按照每2万人建1所幼儿园的标准建设数量足够、达到市优标准的幼儿园,至少建成2所省优质幼儿园,小学、初中建成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镇卫生院一般应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文化、体育、养老设施完善,建成1个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一级综合文化站,建成1所二星级以上敬老院,因地制宜建设1处便民体育活动中心;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连接滕州市的公路达到一级以上标准、连接其他各镇的公里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全面开通镇村公交;建成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等基础设施,有35Kv以上的变电站;镇区道路全部硬化,完好率保持在80%以上,主要道路全部安装路灯,亮灯率在95%以上,至少建成1条市级以上市容管理示范路。

量化指标体系:

分类

目标名称

单位

2030年发展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280

一、二、三产业比重

-

6:55:39

农业生产总值

亿元

16.8

工业生产总值

亿元

154

第三产业生产总值

亿元

109.2

人均生产总值

美元

33500

人均纯收入

万元

5

全镇总人口

万人

13.9

镇区总人口

万人

9.5(含1.2万人企业通勤人口)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8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60

人口自然增长率

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12.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0

城镇绿地率

%

40

城镇污水处理率

%

10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100

SO2年日平均浓度

mg/m³

<0.05

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

分贝

50

城镇交通干线噪音平均值

分贝

65

城镇垃圾收集率

%

100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

%

100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50

城镇建成区面积

公顷

1322.05

城镇人均居住面积

平方米

29.27

城镇住宅成套率

%

95

人均道路面积

平方米

17.26

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

升/日

180

城镇供水普及率

%

100

城镇电话普及率

部/百人

45

城镇干道消防栓间距

120

文教

卫生

教育

普及高中教育

文化

区域、社区二级站

卫生

镇、社区二级医院、医疗网

第16条战略措施

1、接轨区域战略

依托滕州市区以及周边大型经济发展单元,进行职能定位和产业选择。以交通对接为先导,缩短与滕州市主城区的时空距离,赢得相对于其它边缘城镇的比较优势。处理好与滕州市区、南沙河镇、洪绪镇、张汪镇的空间关系,重点在路网上进行衔接。

2、全域统筹战略

统筹镇域内建设空间与开敞空间之间的整体关系,明确近远期实时途径,避免全面开花,力量分散,实现公共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妥善处理好镇域内空间发展单元之间的交通联系网络,确保镇域经济运行的高效性。

3、产业先导战略

坚持二产强镇、三产富民的策略,促进第二产业的提档升级,有序发展。坚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并与二、三产业形成关联,为区域内的农村居民提供增收渠道。积极培育第三产业,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借助区位和交通优势,培育以物流、交易集散、商贸服务业及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不仅对生态影响少,并且能够为广大居民提供就业空间,增加居民收入。

4、生态立镇战略

以生态资源利用为基础,确定区域发展方向;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选择产业发展类型;以郭河南北支为景观基底,重点发展东西两个湿地公园,塑造城乡一体的区域景观形态;

第三章 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17条镇域人口规模

规划近期2016年镇区人口为3.5万人;中期2020年城镇人口4.3万人,远期2030年为9.5万人。

第18条城镇化水平

经预测近期2016年城镇化水平为32%,中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40%,远期2030年户籍城镇化水平为65%。

第二节 镇村布局规划

第19条城乡空间结构

到2030年,对全镇66个村庄进行村庄整合规划,为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提供条件:经合村并点规划后,规划最终形成1个镇区、4个中心社区、13个基层社区的镇村布局

规划后居民点体系分为三级:镇区——中心社区——基层社区。

一级:镇区,人口9.5万人(包括1.2万通勤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68%,用地规模1139.85公顷。

二级:中心社区4个,分别为西宋庄、甄洼、郝寨、荆林

三级:基层社区13个,分别为从屯、汉宫、赵泉楼、官庄、鞋城、邢寨、三清阁、姜店、琉璃庙、郝庄、西磨庄、河涯、裴楼

鲍沟镇社区合并一览表(2030年)

社区名称

整合的村庄

整合类型

整后等级

现状村庄人口(人)

远期村人口数(人)

规划建设用地(公顷)

镇区

鲍沟东

纳入镇区

/

1347

鲍沟西

纳入镇区

/

983

鲍沟中

纳入镇区

/

1422

鲍沟北

纳入镇区

/

1056

薛岩前

纳入镇区

/

1503

薛岩中

纳入镇区

/

1499

薛岩后

纳入镇区

/

883

圈里

纳入镇区

/

2191

杨楼

1186

大刘庄

1010

中皇甫

1200

西皇甫

665

华庄

593

西宁

843

东宁

1182

吕坡

3370

东石庙

932

中石庙

890

西石庙

1878

侯楼

工业区安置

/

2030

东皇甫

工业区安置

/

2020

西皇甫

工业区安置

/

665

杨村

工业区安置

/

1481

北朱庄

工业区安置

/

912

坝窝前

工业区安置

/

1034

坝窝后

工业区安置

/

547

刘坡东

工业区安置

/

1516

刘坡西

工业区安置

/

1466

从屯

从屯

改建

基层社区

1490

1419

11.35

于仓

远期迁建

303

西宋庄

马口

改建

基层社区

1705

3516

28.13

西宋庄

改建

中心社区

2736

汉宫

前汉宫

改建

基层社区

947

3223

25.78

后汉宫

改建

2103

徐村

改建

1021

赵泉楼

改建

基层社区

1391

1101

8.81

官庄

改建

基层社区

1197

948

7.58

鞋城

前鞋城

改建

基层社区

557

1416

11.33

后鞋城

改建

437

邢庄

远期迁建

795

邢寨

改建

基层社区

2475

1959

15.67

甄洼

甄洼

改建

中心社区

2707

2519

20.15

兴刘庄

近期迁建

476

郝寨

郝寨

改建

中心社区

761

1787

14.30

闫庙

近期迁建

555

张村

近期迁建

575

杨庄

近期迁建

513

卜庙

近期迁建

367

三清阁

三清阁

改建

基层社区

1432

2732

21.86

褚村

改建

1687

关村

远期迁建

333

琉璃庙

改建

基层社区

1010

800

6.40

郝庄

郝庄

改建

基层社区

1052

1374

10.99

谭庄

远期迁建

684

姜店

姜店村

改建

基层社区

713

1342

10.74

鲍沟村

近期迁建

474

吴庄村

近期迁建

509

西磨庄

改建

基层社区

1720

1362

10.90

荆林

东荆林

改建

中心社区

1241

4025

32.20

西荆林

改建

1183

南朱庄

改建

661

闵楼

近期迁建

2000

河涯

改建

基层社区

1181

935

7.48

裴楼

大李楼

近期迁建

基层社区

1385

3133

25.07

裴楼

改建

基层社区

1196

孙岗

近期迁建

基层社区

1377

第20条镇区建设引导

镇区以多层住宅为主,高层及条形排列式低层住宅为辅,禁止建造独立式别墅。

第21条村庄建设引导

村庄以条形排列式低层住宅为主,禁止建造独立式别墅。

第三节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第22条公共设施体系规划

按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布点规划。在镇域内按照二级体系来配置各种公共服务设施。

第23条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1、社区公共服务用地

全镇建设镇政府—基层社区两级公共服务体系,镇区规划设置4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镇域范围内设置20处基层社区服务用地。为社区居民提供金融邮电、教育、文体设施、市政公用等服务。

2、教育设施规划

鲍沟镇保留原有滕州第八中学、鲍沟中心小学服务于全镇。

远期规划镇域内共形成一所中学即滕州第八中学,一所成人教学学校。六所小学——鲍沟镇中心小学、玻璃城小学、宋庄小学、甄洼小学、郝寨小学、荆林小学。

2、卫生设施规划

近期对进行鲍沟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占地3.54公顷,床位不低于200张,达到山东省示范卫生院标准,服务于全镇域及周边地区,在镇区中部结合娱乐抗体布置一处卫生服务站,服务于镇区中部片区。在镇区北部集合商业布置一处卫生服务站,服务于玻璃城片区。在全镇域范围内,完善村级医疗卫生体系,每个规划社区设置1所符合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3、文化设施规划

加强镇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中心镇区建设一座文化中心,包括综合性影剧院、文化馆和图书馆,以发展特色文化及群众文化;各规划布点村配备综合文娱设施。

4、体育设施规划

全镇体育设施按“镇区―规划社区”两级进行配置,完善镇区级体育场馆建设,积极发展基层健身活动,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体育运动,形成社会化、产业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全民健身框架,提高居民身体素质。

镇区:在皇甫路以北、振兴路以东建设体育场;在镇区结合公园,建设球场游泳池等设施。

规划布点村:设置群众运动场、全民健身运动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满足居民日常健身需求。

第四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4条对外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鲍沟镇对外交通联系主要有两条,分别为104国道、笃西公路:

(1)104国道,从镇域穿过,南北走向,是鲍沟镇的主要对外交通道路;规划104国道为道路宽度40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中间为快速路,两侧为慢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两侧绿化带为15米。

(2)升级改造笃西公路为一级公路(城市型道路横断面),控制道路红线宽度30米,将现有从104国道至镇驻地段道路废弃,改线从镇驻地取直,与104相交。

(3)提升吕三路的道路级别,承接104国道的过境交通。

2、镇村公路

加强镇与村的交通联系,健全路网,全面实现路面黑色化。规划镇域形成“三横四纵”的骨干路网:

1)“三横”指皇石路(规划二级公路,红线20米)、笃西路、荆官路(规划二级公路,红线20米)。

2)“四纵”104国道、磨裴路(规划三级公路,红线15米)、吕三路(规划二级公路,红线20米)、赵官路(规划三级公路,红线15米)

3)道路等级标准:

一级路:车行道宽度23米,道路红线宽度30-34米。

二级路:车行道宽度12-14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

三级路:车行道宽度7-9米,道路红线宽度10-15米。

第25条镇域公交系统规划

建议在镇域主要道路设置公交线及公交站点。

规划两条条公交线路:

分别为滕州市20路公交线路:自原刘坡西村经过104国道、善国路到滕州市政府;滕州市22路公交线路:自鲍沟卫生院经过104国道、善国路到北辛路滕州市驾考中心。

第26条静态交通系统

鲍沟镇公路长途客运站承担镇对内、对外客运任务。规划位于鲍北路以北、104国道以西,占地1.76公顷。

第五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27条空间划分原则

通过划分不同的发展分区,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规划和管理。对不同政策区域进行开发控制,避免城镇发展过程中的连绵趋势,维护区域内整体的生态环境,并通过有效控制手段发掘土地的最大效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

根据划定的发展分区,建立合理的空间管理评价指标,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28条空间管制要求

根据鲍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鲍沟镇镇域土地进行分析总结,划分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三种类型,以指导全镇的城镇建设活动。

1、适建区

适建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可作大规模或强度较大的开发利用,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以及村庄整理区。

2、限建区

生态环境较为敏感,在合理引导下可以进行一定的开发。包括一般农田、未利用土地以及独立工矿区

3、 禁建区

禁建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该类地区环境脆弱,极易受到破坏,且一旦破坏后很难修复,主要包括镇域内的基本农田、各类水体及高等级公路防护绿地和高压走廊等,禁建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限期搬迁。

鲍沟镇域空间管制分区控制范围

管制分区

范围

禁建区

水域生态区

镇域范围内的水体,主要是郭河南支、北支。

农业生态空间

基本农田

滨河生态保护区

郭河南支、北支沿岸50米范围内

高压走廊

35kV控制20米、110kV线路控制30米、

220kV线路控制40米

对外交通道路防护绿地

104国道两侧预留15米绿化带,笃西公路两侧留10米绿化带。

限建区

农业生态空间

镇域内的一般农田、未利用土地

现有村庄建设区

现有村庄建设用地

适建区

城镇规划建设区

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近期建设用地和远期建设用地

村庄规划建设区

村庄整理规划区

第六节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29条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

镇域近期供水仍采用地下水源为主,结合农村饮用水工程及区域供水管网建设,利用现有水厂以各村为单位集中供水,有条件的建设供水管网;远期采用滕州市城区供水管网统一供水。鲍沟镇的供水水源包括滕州第三水厂、鲍沟镇自建水厂(临南水北调滕州供水主管道)、滕州第二污水厂和第三污水厂的回用中水。

2、供水量预测

鲍沟镇镇域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3.66万m3/d。

3、管网规划

采用区域供水管网统一供水,供水管网敷设至镇域的各个农村居民点,保证村民的用水。

第30条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污水量预测

镇域远期污水量为1.85万m3/d。

3、排水模式

(1)雨水通过收集后排入乡村的排水管渠,后排入水体;

(2)规划镇区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统一排入输送至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污水由各生产企业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度达到二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还要根据不同的利用途径,分别执行《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CJ/T95-200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T50335-2002)、《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

(3)乡村居民的粪便污水通过化粪池、沼气池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备,统一处理后,就近外排。污水处理方式可因地制宜的选择小型污水处理站、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处理工艺。

第31条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由将现有35KV鲍沟变改造为110KV变电站,容量为180MVA,另在镇区北部工业园区新建110KV玻璃城变,容量为180MVA。

第32条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村庄电信业务由镇区电信分局提供服务。每个村庄设邮政服务网点一处,通信管线统一布置,一般布置在路的西侧、北侧。

第33条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利用镇区的东北部的燃气门站,以满足鲍沟镇区的燃气需要。

村庄燃气因地制宜结合农村的实际,鼓励采用秸秆制汽、沼气、太阳能与瓶装液化气等。

第七节 镇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第34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镇环境质量目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大气环境整体上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交通干线两侧不低于三级标准。

2、水环境目标

地表水质量控制目标:加强区域水体的综合整治,提高镇域污水处理能力,使水质有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郑郭河南北支的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以内。

3、噪声强度

各类环境噪声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控制。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控制目标

固体废弃物治理:固体废弃物要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物尽其用,真正做到不产生二次污染,镇区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第35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镇域生态环境空间划分为生态防护绿地、地表水保护区、一般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村镇建设区等类型。其中部分生态环境空间的范围相互涵盖和交错。

1、河流水系保护

(1)河流水系涉及的地区,严禁建设有污染的工业、乡镇企业等项目,确保水系安全。

(2)生产、生活污水必须进行处理,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才允许排放。

(3)垃圾必须进行收集,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严禁向河流水系倾倒垃圾、弃土,污染水体。

(4)严格保护水源涵养地、地下河出入口。在郭河湿地公园建立环境监测点、水质监测点,进行环境、水质监控。

2、村镇建设区

加强镇区、居民点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业企业和村民生活、生产废渣、废水、废气等,其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36条环境卫生工程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公共厕所一般每平方千米按不少于3座设置。商业区、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镇区设一处环卫机构作为个人作息场所。规划镇区新建垃圾中转站2个,服务半径1.5公里,占地1000平方米。

第八节 镇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37条防洪排涝标准

1、防洪排涝标准

镇域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郭河南北支镇区外按20年一遇设防,镇区段按50年一遇设防。

2、防洪排涝设施规划

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坚持标准,保障汛期安全。防洪规划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个方面予以考虑。执行现行国家防洪标准及城镇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第38条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镇区设2座消防站,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

2、消防水源规划

采用地下自备井水源与地面消防水源相结合的方式。

3、规划每处消防站设置3台消防车,消防站必须安装2部119火警报警电话。

4、镇区和村庄的房屋建筑应留出消防通道,不低于4米;镇区主要街道每120米设消防栓一处。

第四章 产业发展引导

第39条第一产业

思路:(1)提供良好的政策平台,将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城乡地区的整体建设结合在一起,实现各类产业的聚集效益。

(2)引进农业新技术, 优化农林牧渔结构,引入立体种植和多种作物杂种技术,提高单位土地的收益率;

(3)利用近郊区位优势,完善“一村一品”模式,发展适应城市需求的果品、畜禽等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的花卉、蔬菜种植等产业;

(4)利用区位优势和景观条件优势,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业;

(5)积极发展节水农业、精细农业和生态农业,将农业区整体建设为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引导策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变传统农业为高产、高效、高质的生态农业。切实加强设施蔬菜种植示范区的建设和培育,将生态农业作为体现地域特点的主导产业,形成以宋庄为中心形成的林果、花卉种植区,以甄洼为中心形成的鞭炮加工、蔬菜种植的综合农业经济区,以郝寨为中心形成的木材加工、蔬菜种植区,以荆林为中心的家禽养殖基地以及以鲍沟镇区形成的综合经济区。

第40条第二产业

思路:(1)发挥特殊的区位优势,与滕州经济开发区在产业上形成配套联动关系,充分利用产业的溢出效应,吸引相关企业进驻;

(2)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扩大玻璃产业优势,辅以发展木材加工及煤炭产业,同时为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提供更为开阔的发展空间和优惠发展政策;

(3)搭建政策平台,推广工业规模化经营,加大工业布局的集中度,以点带面,以若干具有发展潜力的增长点带动整体工业发展;

(4)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发展,以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工业企业。

引导策略:充分利用滕州市区和滕州经济开发区的辐射扩散作用,重点发展具备优势的玻璃产业,辅以发展木材加工及煤炭产业等,形成规模经济、实现规模效益,同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走高科技集约化发展之路。

第41条第三产业

1、依托现有玻璃产业、木材加工业,建设玻璃物流商贸基地、木材交易中心,充分完善储存、加工、交易、服务的复合功能,以市场为龙头,带动全镇第三产业全面发展。

2、充分发挥鲍沟的区位优势,镇区积极建设超市及专业市场,提升规模及档次,巩固鲍沟镇区商贸中心的地位。

第五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

第42条规划重点

1、立足镇域,统筹考虑镇区发展方向和各类用地布局。镇区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应综合考虑镇域的需求,强化镇区对镇域发展的带动作用。

2、充分挖掘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塑造地域城镇特色。

3、优化公共空间布局,集中布置工业区,并配套建设设施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区。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把节约土地和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

5、协调处理好城镇结构、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诸多问题,进一步提升城镇商贸服务功能,促进城镇科学发展。

第43条城镇性质

本次规划确定鲍沟镇城镇性质为:玻璃深加工产业基地。滕州市南部以玻璃产业为主导,多产业协调发展的近郊特色工贸型城镇。

第44条人口规模

根据分析预测,经预测近期2016年城镇人口为3.5万人,中期2020年城镇人口4.3万人,远期2030年为9.5万人。

第45条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542.5公顷,中期653.46公顷,远期为1139.85公顷;人均用地规划近期为155.32平方米,中期为151.97平方米,远期为119.98平方米。

第六章 镇区规划

第一节 镇区总体布局

第46条发展方向

镇区用地发展方向可概括为“东延”、“南控”、“中连”、“西扩”。

镇区以向东和向西发展、两翼相连为主,控制镇区向南发展。

第47条布局结构

通过对城镇现状布局形态的研究,并根据城镇形成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构成城镇良好的空间形态,本次规划提出,镇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心、五轴、五片区”。

一心:一个公共服务核心。镇区公共服务核心位于皇石路、振兴路、鲍北路、104国道围合区域,该中心由商业金融、公共绿地、广场、文化娱乐104国道振兴路形成的城镇发展轴线。

五片区:一个公共服务区、一个市场商贸区、一个工业片区、两个居住片区。

第二节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48条居住用地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建筑用地面积259.3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2.75%。人均居住建设用地面积27.30平方米。幼儿园按照两万人建一所幼儿园的标准建设,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远期在镇区居住片区新配建5座幼儿园。

结合现状居住建筑用地的分布,规划形成两个居住片区:

(1)北部居住片区:位于郭河南支两侧,该片区毗邻郭河南支公共绿地,居住环境优越,是镇区开发建设的居住片区。

(2)南部居住片区:位于笃西路两侧。在现状居住用地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重点进行调整改造,并配套基础设施。

镇区内现有居民点应服从总体规划,逐步向镇区居住用地集中。居住用地应适当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第49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8.1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2.47%,人均用地面积2.96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郭河北侧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远期(2030年)行政办公用地面积4.28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8%,人均用地面积0.45平方米。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体设施用地3处,占地面积5.34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47%,人均用地面积0.56平方米。

规划在皇石路南侧新建镇文化活动中心,处于公共服务中心片区核心地带,占地面积3.46公顷。另在康体路西侧、圈里路南侧分别规划一处社区级文化设施用地。

在居住区内配建相应的小型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满足居民日常文化生活需求。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面积7.2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64%,人均用地面积0.76平方米。

规划保持镇区现有滕州第八中学并适当扩大,鲍沟中心小学并适当扩大,另在滨河路以北新建玻璃城小学。

4、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共6.76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59%,人均用地面积0.71平方米。

规划一处体育用地,位于皇甫路以北、振兴路以东,占地面积6.76公顷。用于开展全镇运动会及其他体育赛事,并可作为镇区居民的日常健身场地。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3.54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1%,人均用地面积0.37平方米。

规划近期保留现有的鲍沟镇中心卫生院,并在此基础上扩建,服务全镇人民。居住片区在建设时,应按标准配套医疗保健设施。

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3.9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5%,人均用地面积0.42平方米。

规划在建设路以东、皇石路以南建设鲍沟镇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3.99公顷。

第50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98.47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8.64%,人均用地面积10.37平方米。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84.82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7.44%,人均用地面积8.93平方米。

在现状镇区商业布局的基础上,规划主要沿104国道、振兴路、笃西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布置条状商业,在青岛路两侧建设玻璃产业交易区,在文化路以东、鲍北路以北建设小商品批发市场.

2、商务用地

规划商务用地面积8.13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71%,人均用地面积0.86平方米。

规划在振兴路与鲍北路的东北侧布置一处商务用地,占地面积8.13公顷。

3、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面积4.0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36%,人均用地面积0.43平方米。

规划文化路与皇甫路的西北侧地块布置为娱乐康体用地,占地面积4.09公顷。

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指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快递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1.43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13%,人均用地面积0.15平方米。

规划在北二路与104国道西北侧新建一处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0.63公顷;在鲍中路与104国道西北侧新建一处加油站,用地面积0.80公顷。另电信公司、邮政快递的营业网点结合沿街商业市场化运作。

第51条工业用地

第52条工业相对集中布置于镇区北部工业集聚区内。规划工业用地431.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7.85%,人均工业用地为45.41平方米。

第53条物流仓储用地

至远期2030年,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45.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3.97%,人均4.76平方米。

在北二路以北、青岛路以南各布置一处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为工业区,批发市场提供物流仓储服务。

第54条公用设施用地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5.22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46%,人均用地面积0.55平方米。

第三节 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55条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132.7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65%,人均13.97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29.0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32%,人均13.58平方米。

第56条道路网结构

道路交通系统由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道路以及停车场组成。

镇区主干道采用“四横四纵”的结构形式。

四横:分别是指东西向的青岛路、皇石路、鲍北路、笃西路。

四纵:分别是南北向的奚仲路、振兴路、文化路、104国道

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4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0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2-20米。

鲍沟镇镇区规划道路情况表

序号

路名

起迄点

红线宽度(m)

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1

青岛路

滨河路-笃西路

30

B—B

主干道

2

皇石路

奚仲路-104国道

30

B’—B’

主干道

3

鲍中路

奚仲路-104国道

30

B’—B’

主干道

4

笃西路路

奚仲路-104国道

30

B’—B’

主干道

5

奚仲路

北郭河路-薛前路

30

B—B

主干道

6

振兴路

北郭河路-薛前路

30

B—B

主干道

7

文化路

皇石路-薛前路

30

B—B

主干道

8

104国道

北郭河路-薛前路

40

A—A

主干道

9

北二路

北郭河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0

南一路

奚仲路-滨河路

20

C’—C’

次干道

11

皇甫路

奚仲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2

鲍中路

奚仲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3

薛前路

奚仲路-104国道

20

C—C

次干道

14

纵三路

北郭河路-滨河路

20

C’—C’

次干道

15

纵二路

北郭河路-滨河路

20

C’—C’

次干道

16

纵一路

北郭河路-皇石路

20

C’—C’

次干道

17

建设路

皇石路-薛前路

20

C—C

次干道

18

前进路

皇石路-薛前路

20

C—C

次干道

19

市场路

皇石路-薛前路

20

C—C

次干道

20

北郭河路

滨河路-104国道

18

D--D

支道

21

北一路

滨河路-104国道

20

C’—C’

支道

22

滨河路

北郭河路-京沪铁路

15

E--E

支道

23

圈里路

建设路-市场路

15

E--E

支道

24

郭庄路

奚仲路-向阳路

15

E--E

支路

25

薛后路

奚仲路-市场路

15

E--E

支路

26

康体路

皇石路-笃西路

15

E--E

支路

27

向阳路

皇甫道-薛后路

15

E--E

支路

鲍沟镇镇区道路断面形式一览表

断面类型

红线宽(m)

人行(m)

非机动车道(m)

机非分隔带(m)

机动车道(m)

中央分隔带(m)

A--A

40

2*3

2*7

2*2

2*7

2

B--B

30

2*3

24

/

B’--B’

30

2*5

20

/

C--C

20

2*3

14

/

C’--C’

20

2*2

16

/

D--D

18

2*3

12

/

E--E

15

2*3

9

/

E’--E’

15

2*2

11

/

F--F

12

2*2

7

/

第57条交通枢纽用地

在现有京沪铁路南沙河站的基础上适当进行扩建,规划交通枢纽用地11.30公顷。

规划在城区东部,104国道西侧,鲍中路北侧建设鲍沟镇汽车站,用地面积1.76公顷。承担滕州市——鲍沟——各个基层村,以及周边乡镇的公共汽车客运功能,为全镇区和镇域服务。

第58条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分别在纵二路、北二路交叉口东南侧及市场路、鲍前路东北侧各建设一个公交首末站,用地分别为0.60公顷、0.48公顷。

第59条社会停车场规划

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2.67公顷。

规划四处停车场,分别位于振兴路与青岛路的西北侧、文化路与皇甫路的东南侧、郭庄路与向阳路的西北侧、建设路与薛后路的东北侧,占地面积分别为0.76公顷、0.72公顷、0.51公顷、0.68公顷。

第四节 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60条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39.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2.22,人均14.66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94.2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27%,人均公园绿地9.93平方米。

规划绿地系统包括城镇公共绿地、防护绿地。

1、公共绿地

为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应建立各居住片区公共绿地,充分利用零散用地种植花木,美化城镇生态环境。规划形成一带、四处片区绿地:

“一带”:通过滨水空间的整合、绿化处理,成为城市提高环境质量的“绿肺”,将70%的水岸线规划形成市民休憩活动的滨水公园绿地、绿色客厅,以此展示滕州市优雅的山水景观和特色。沿郭河南北支流两侧规划宽度不少于30米的绿廊,南北两条河道绿廊绵延10多公里,河岸在满足防汛前提下,保持自然性和生态性,河岸宽阔段做成水榭、游船码头以供市民休憩,遍植树木,形成滨河林荫绿道。

“四片”:即服务于镇公共中心区的绿地,位于皇甫路和文化路交叉口的西南侧公共绿地,规划占地面积2.98公顷。服务于居住区的三片社区绿地,分别位于康体路与鲍北路交叉口东南侧、鲍中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侧、振兴路与笃西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分别为1.23公顷、1.07公顷、0.95公顷。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主要分布于镇区过境交通设施两侧、工业区与城镇生活区毗邻处以及规划镇区外围。规划沿镇区主干道和滨水道路建设沿路绿化带。其中,104国道、皇石路、滨河路及北郭河路两侧规划宽度15米左右的绿化带,青岛路、奚仲路、笃西路两侧规划宽度100米左右的绿化带。。镇区外围布置10米左右的绿化带。防护绿地种植一些耐涝、喜湿深根性的乔灌木或草本植物,提高水土保持的效果,主要为能吸收废气的阔叶乔木。

3、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一处,位于鲍北路与文化交叉口的西北侧,作为公众活动的开敞空间。规划用地面积为3.05公顷。

第五节 镇区空间景观规划

第61条空间景观规划

充分利用城镇主干道和镇区郭河南北支河等自然河道水系,加强沿河及城镇干道两侧的城市和自然景观塑造,并串联各街头绿地、公园等,形成“两心-六轴-两廊-多点”的景观结构。

1、两心:以城镇景观和自然景观为景观核心。

城镇景观核心:以鲍中路与文化路交汇点辐射形成镇区综合景观风貌区。该核心区由商业街区、公共绿地、体育、文化娱乐设施等组成,成为体现镇区城镇化建设风貌的重要城镇景观核心。鲍沟城镇景观建设中,成片开发的新镇区应大胆创新,体现现代城镇文明的精神风貌;镇区景观与周边乡村景观要有机结合,构筑城乡融合的景观框架。

自然景观核心:郭河核心景观区。旅游核心景观区建设要依托水系自然地貌,以自然为本,突出自然风貌特色。

2、六轴:以主干道形成的城镇景观轴线。规划青岛路、皇石路、笃西路、奚仲路、振兴路和104国道这六条主干道为特色景观道路,辅以行道树、街头绿地等园林要素形成镇区主要的城市景观轴线。

3、两廊:围绕水系开敞空间形成的生态廊道。沿郭河南北支通过滨河绿地形成生态廊道,改善和修复镇区生态环境。

4、多点:散布于镇区的街头绿地和居住片区绿地构成镇区的绿地景观节点;环绕郭河南北支布置的特色湿地景观公园点构成徜徉休憩的旅游节点。

第六节 镇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62条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镇区日用水总量为3.32万m3/d。

2、水源规划

居住区和工业区的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以滕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为主,以自建水厂为补充。

工业用水以自建水厂为主,以滕州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回用中水为补充。

3、管网规划

滕州市第三自来水厂输水干管管径DN400,经加压泵站加压后供给镇区。自建水厂与第三水厂加压站联网供水。

规划沿主干道敷设DN4300~400给水干管,其它道路布置给水支管,管径DN150。

第63条污水工程规划

(1)、规划排水体制

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镇区总污水量为1.59万m3/d。

(3)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工业污水经在厂内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干管。各种污水集中后,经泵站提升后,通过污水干管输送至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郭河。

(4)污水管网规划

根据设计污水最高日最高时流量拟定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1200。镇区内污水总体排水方向为由南向北。

污水主干管主要沿振兴路、奚仲路、104国道、北二路、青岛路、南一路、黄石路、鲍中路、笃西路敷设。

第64条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管道沿道路敷设,设在道路东侧,南侧慢车道下。红线宽度35米及以上道路在慢车道或人行道下两侧布置雨水管道。为使雨水能自排入河,雨水管埋设深度不得大于4.0米,如与其它管道交叉时可作适当调整。雨水口一般应在道路交叉口汇水点,低洼处设置,间距通常20-40米。

第65条供电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镇区最大用电负荷16.6万千伏安。

2、供电电源

规划将现有35KV鲍沟变改造成110KV变电站,其装机容量180MVA,在104国道与青岛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110KV玻璃城变电站,其装机容量180MVA。

3、电力配网规划

规划10kV电力线自110kV鲍沟变及110KV玻璃城变出线,其线路采用电缆埋地和架空敷设相结合,主要道路及景观要求较高的地区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次干道和支路可采用架空和电缆埋地结合。镇区内的35kV电力线沿主要道路架空。

规划公建及居住较集中的用地地块设置10KV开闭所,一般用地设10KV变电所,10KV变配电所服务半径300米左右

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30米,35kV高压走廊宽度为20米。

第66条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工程规划

镇区远期电话主线容量为4.7万门。同时考虑镇域农村居民通信需求及一定比例的移动通信的转接容量,现状电信支局将在现状基础上扩容改造,远期按6万门考虑。

目前以地埋管道与架空杆路相结合为主,下一步结合新建、改造道路分批转入地下,到规划期末实现镇区通信线全部地埋穿管铺设。

电信线路原则上以路西路北为主要通道,与电力线路分置道路两侧。

2、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一处邮政局所,用集合商务中心设置,完善邮政服务设施建设,向镇区提供优质邮政服务。

3、有线电视规划

则规划期末有线电视需求约为7.8万个端口。

鲍沟镇数字电视网络今后可根据建设的需要逐步采用地下管道敷设方式,原则上与通信线路同侧敷设,道路建设时应预留数字电视通道位置。

第67条热力工程规划

镇区郭河南支以南以自建燃气锅炉为主要热源;镇区郭河南支以北的居住用地和公共建筑用地利用金州玻璃厂的窑炉余热;工业用地因以玻璃深加工为主,热融余热能满足冬季采暖需要,不再集中供热。新源电厂的高温热水作为本区域的补充热源。

规划采用树状管网,分类分片区供热,工业用户直接蒸汽供热,民用用户采用95/70℃热水供暖。管道一律采用钢管,地沟敷设。

第68条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利用镇区的东北部的燃气门站,以满足鲍沟镇区的燃气需要。

第七节 镇区环保及环卫规划

第69条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期内镇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城镇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汇入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规划至203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0%。医院污水成份复杂,传染源多,需先自经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

根据城镇功能分区,划定四类城镇环境综合质量控制区,主要控制内容为大气质量和环境噪声。

禁止大规模破坏地貌,保护现有河道绿地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现有道路绿化防护带,保留规划区外的农田、果园。不允许在绿化隔离带内进行建设,特别要建设好保护好笃西路、龙泉路两侧的绿色空间。

第70条环境卫生规划

1、垃圾处理规划

远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8吨/日。

垃圾收集方式逐步向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过渡,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满足分类收集的要求,并加强宣传教育,逐步改变居民生活习惯。街道两侧设置的废物箱按可回收利用物和不可回收利用物分别设置,以便分类收集。

2、环卫机构和工作场所规划

(1)镇区设置两处垃圾转运站,每处配备环卫车辆10台(其中包括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粪便车、清扫车等)。

(2)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在收集点设置垃圾容器或容器间,应满足机械装车的需要。

(3)废物箱设置在道路的两侧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其设置间隔主干路为50—80米,干路为100—150米。

(4)规划公共厕所的建筑标准为三类,远期基本杜绝旱厕。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104国道、振兴路、笃西路为300—500米;其它干道为700—1000米。

第八节 镇区防灾减灾规划

第71条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镇区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郭河南北支镇区段按50年一遇设防。

2、防洪排涝设施规划

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坚持标准,保障汛期安全。防洪规划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个方面予以考虑。执行现行国家防洪标准及城镇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1)对不能自排的低洼地建站强排、预留洼地湿地调蓄等多种措施,减轻涝水危害。

(2)在河道两岸规划滨河绿带,确保沿岸不受侵蚀,从而有利于保护水环境,增加河道排涝能力。

(3)合理布置道路雨水口,使道路雨水及时排除。镇区建设中建筑基地标高应高于道路标高15~30cm,以利于基地排水。

(4)加强汛期预测预报工作。

(5)大力开展镇区植树绿化,广泛种植草皮,扩大雨水涵蓄量,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6)制订完善的雨水管道,河道水系,排水防洪等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排水通畅,汛期安全。

第72条抗震工程规划

1、设防标准

一般建、构筑物按6度设防,特殊建筑物、构筑物,如:供水、供电、通讯等生命线工程及危险品仓库等次生灾害源,按国家地震局规定提高一度设防。

2、疏散场地及通道

(1)疏散场地

避震疏散场所要满足下列要求:就近疏散;避开高大建筑物;道路通畅,最好有两个以上通道出入,便于生活供应和医疗急救;地势较高不致积水,并有相应排水措施;利用镇区绿地、中小学操场、停车场、单位院地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

(2)疏散道路

规划确定主要道路为主要救援及疏散道路,次要道路为次要疏散道路。中强地震发生后,镇外救援人员、各种物资首先通过主要救援及疏散道路进入城区,再通过其它道路送到各疏散避难场所,同时伤员也主要通过这些道路向外输送。各救援及疏散道路两侧建筑物应按城市规划要求后退红线并达到有关技术规定标准。

第73条消防规划

1、消防设施规划

根据消防分类,消防站服务半径等有关要求,规划镇区和玻璃产业园区各为一个消防责任区,镇区消防站设在镇区东侧104国道与鲍北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0.71公顷,按二级设置,配备三辆消防车。玻璃产业园区区位于青岛路中部设一处消防站,用地面积1.2公顷,按二级设置,配备三辆消防车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给水采取城镇给水管网和天然水源双向供水方式。主干路按120m间距设置消防栓。沿河道设置八处天然消防水取水专用设施。

3、消防通道与建筑消防

消防道路应结合道路规划、统一建设。按建筑设计防火规划考虑道路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大于160米。工厂、仓储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车道。

新建建筑物满足消防间距,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

第74条生命线系统规划

1、供水系统

增强给水管道在过河、跨路处的抗震能力。

2、邮电通讯系统

对规划的变电所及邮电通讯设备、器材,应遵照执行新的部标,选择防震的输配电设备,并添置一定数量的备用电源和流动无线话机及装有无线话机设备的抢修车。

3、医疗卫生系统

医疗卫生设施建筑物必须严格按抗震设防要求建造,原有业务用房应分期进行鉴定、加固;强化对主要医疗设备的保护;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品的管理,防止震时次生灾害的发生;增加对医疗抢救物资、药品、器械的储备,增强卫生系统的抢救、治疗及转移运送能力。

4、消防系统

增加消防器材设施,并组建企业单位、居民区联防自救队。提高人民的消防意识。

5、粮食系统

加固改造镇内主要粮油仓库、生产厂房;建立粮食系统抗震救灾组织,增强抗震防灾能力。

6、交通系统

对河流进行必要整修,并加固其两岸设施。

第七章 城镇近期建设

第75条近期规划年限及规模

近期建设年限为2014—2016年,规划2016年鲍沟镇镇区人口规模3.5万人,用地规模为542.50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155.32M2/人。

第76条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

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旧区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立足于提高城镇质量,配套完善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速城镇绿化,初步形成镇区主要道路框架,搞好体现建设面貌的重点地段。近期建设的重点分为两个片区:

(1)玻璃工业园:结合玻璃产业园区的建设,将侯楼、前皇甫、东皇甫、西皇甫、中皇甫、杨村、北朱庄、坝窝前、坝窝后等村进行拆迁安置。

(2)老城区改造:对现有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集贸市场、小学、幼儿园。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完成年限

建设性质

道路建设

一○四国道

4.5千米

2014

扩建

青岛路

4.2千米

2015

新建

北二路

2.5千米

2015

改造

南二路

3.5千米

2015

新建

滨河路

5.5千米

2016

新建

笃西路

2.4千米

2016

改线

皇石路

2.4千米

2016

新建

停 车 场

停车场

0.75公顷

2015

新建

住 区 建 设

玻璃城配套住区

9.7公顷

2016

新建

皇甫社区建设

11.3公顷

2016

改建

公共服务设施

一○四两侧专业市场

22.8公顷

2016

新建

中、小学扩建

7.9公顷

2015

新建

南部集贸市场建设

2.4公顷

2015

新建

中心广场

3.0公顷

2016

新建

绿化景观类

街头绿地建设

2.5公顷

2015

扩建

郭河南北支两侧湿地绿化

-

2016

新建

基 础 设 施

锅炉房、燃气调压站、污水处理厂

-

2016

新建

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及要求

第77条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的执行法管理工作,健全规划管理机构,以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强调总体规划对城镇建设的指导作用,严格执行规划,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严禁在规划控制的城镇绿地和生态绿地上进行建设开发。对私人建房采取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普查清理,对重要的标志性建筑、重要道路、广场、小区、基础设计等项目建设进行严格审查审定,防止乱插乱建的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规划的实施。

第78条规划监督

认真做好规划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规划行政管理做到政务公开,建立公众参与与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监督的机制,发挥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广大居民的监督作用。

第79条规划编制

总体规划批准施行后,应在其指导下,及时编制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以贯彻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

第九章 附则

第80条规划组成与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1条规划批准

本规划自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录

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划文本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图纸、图表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按……执行”。

3、文本中划线部分为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内容。


附则

一、用地管理规定

(一)、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河流等均应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需要使用土地(包括地上、地下、水域),必须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并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严格按照“一书两证”制度执行。

(二)、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用地为强制执行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1.城市道路交通用地:城市主、次干路、桥涵、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场、公路等。

2.城市绿地及水面:公园、小游园、绿化带、防护绿地、河流水面等。

3.市政设施用地: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环卫、人防、消防、抗震、防洪等。

4.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医院、中、小学等。

5.文物古迹。

(三)、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用地为控制引导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城市规划所确定的范围内建设。

1.影响总体布局的大型公共设施:行政中心、商业金融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

2.大型一、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3.大型仓储和危险品仓库。

4.大型批发市场。

5.面积较大的居住区用地。

(四)、规划区范围内,除上述用地外的其它用地为灵活选择用地,其开发建设可考虑土地兼容性,不做过多限制,在与相邻地块相互满足条件下,可混合布局,灵活选择。

(五)、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规划区范围内的荒地、空地、水面、河(库)岸带、排洪河道、滩地及其它建设保留地,擅自挖取沙、石、土方,设置废渣、垃圾堆场或者进行回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如需进行上述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六)、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强度和环境容量, 成片开发区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指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管理规定

一)、任何新建、 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建,经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现场验线无误后方可施工。

(二)、 新建的建筑物, 其建筑间距除满足消防、交通、防灾、卫生等要求外,尚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两座建筑物主立面间距应不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5倍,在旧城区不小于1.2倍。

2.建筑物主立面与相邻建筑物山墙的间距,多层建筑物不小于8米,低层建筑物不小于5米。

3.建筑物山墙与山墙之间的间距,在街坊内不小于6米,临街面距干路不小于8米,主干路不小于12米。

4.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建筑物视用地情况,适当加大建筑间距。

5.生产车间、仓库和特殊用途的建筑物,其间距按交通、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确定。

6.平行布置的住宅,朝向为南向或偏东(西)15°以内的,其日照间距不小于1.5。点式住宅可按上述条件折减15%。

7.住宅建筑应以5-6层为主, 根据城市规划和镇容街景的需要,可适当提高或降低层数;教学楼应以3-5层为主,幼儿园、托儿所不宜高于3层;办公及科研建筑不宜低于3层;工业厂房可适当提高层数。

(三)、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宽度在40米以上(含40米)、建筑物楼层数在四层以下(含四层),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非营业性建筑不少于10米,营业性建筑不小于15米;建筑物层数在四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增加2米;七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每增加一层,后退距离增加1米。

2.道路宽度在20米以上(含20.米)、建筑物楼层数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非营业性建筑不少于8米,营业性建筑不少于10米;三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后退距离增加1.5米。

3.道路宽度在20米以下,建筑楼层为二层的,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少于8米; 二层以下每增加一层,后退距离增加1.5米。营业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

4.建筑物的外墙与建筑用地范围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本1、2、3三项规定距离的一半。

(四)、道路平交路口的建筑红线最小控制范围:

道路平交路口的控制范围由不同的控制直径(即:以相交道路中心线的交点为圆心所确定圆周的直径)确定:

1.两条30米以上的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120米。

2.40米以上的道路与20米(含20)米以上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100米。

3.40米以上的道路与20米以下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80米。

4.两条20米以上的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80米(含20米道路)。

5.20米以上(含20米)道路与20米以下的道路相交,控制直径D=50米。

6.两条20米以下的道路相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控制直径。

三、旧区改造规定

1.现有违章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

2.新区开发超过5公顷以上者, 必须为旧城改造提供周转房。

3.旧区内村庄改造必须按统一标准执行。

4.规划区内各村庄建设应纳入城镇统一规划。

现状城镇用地平衡表(2014)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人)

R

居住用地

270.55

53.81

104.20

A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16.93

3.37

6.52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8.81

1.75

3.39

教育科研用地

7.40

1.47

2.85

医疗卫生用地

0.72

0.14

0.2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5.99

3.18

6.16

M

工业用地

157.08

31.24

60.50

W

物流仓储用地

1.45

0.29

0.5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0.30

8.02

15.5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0.50

0.10

0.19

H11

城市建设用地

502.80

100.00

193.65

近期城镇用地平衡表(2016)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人)

1

R

居住用地

123.86

22.83

35.39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2.82

22.64

35.09

Rax

幼儿园用地

1.04

0.19

0.30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4.15

2.61

4.04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3.55

0.65

1.01

A2

文化设施用地

0.94

0.17

0.27

A3

教育科研用地

6.72

1.24

1.92

A5

医疗卫生用地

2.94

0.54

0.84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4.91

11.96

18.55

其中

B1

商业设施用地

64.39

11.87

18.40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2

0.10

0.15

4

M

工业用地

182.04

33.56

52.01

M2

二类工业用地

90.7

16.72

25.91

M3

三类工业用地

91.34

16.84

26.10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8.21

3.36

5.20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8.21

3.36

5.20

6

S

交通设施用地

68.68

12.66

19.62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58.74

10.83

16.78

S3

交通枢纽用地

9.38

1.73

2.68

S4

交通场站用地

0.56

0.10

0.16

7

U

公用设施用地

3.74

0.69

1.07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45

0.45

0.70

U2

环境设施用地

1.29

0.24

0.37

8

G

绿地

66.91

12.33

19.12

其中

G1

公园绿地

29.24

5.39

8.35

G2

防护绿地

37.67

6.94

10.76

总计

城镇建设总用地

542.5

100.00

155.00








2020中期城镇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人)

1

R

居住用地

163.06

24.95

37.92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61.81

24.76

37.63

Rax

幼儿园用地

1.25

0.19

0.29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67

2.40

3.64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4.28

0.65

1.00

A2

文化设施用地

1.13

0.17

0.26

A3

教育科研用地

6.72

1.03

1.56

A5

医疗卫生用地

3.54

0.54

0.8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78.56

12.02

18.27

其中

B1

商业设施用地

77.93

11.93

18.12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63

0.10

0.15

4

M

工业用地

203.35

31.12

47.29

M2

二类工业用地

82.01

12.55

19.07

M3

三类工业用地

121.34

18.57

28.22

5

W

物流仓储用地

21.94

3.36

5.10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1.94

3.36

5.10

6

S

交通设施用地

84.78

12.97

19.72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72.8

11.14

16.93

S3

交通枢纽用地

11.3

1.73

2.63

S4

交通场站用地

0.68

0.10

0.16

7

U

公用设施用地

4.51

0.69

1.05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95

0.45

0.69

U2

环境设施用地

1.56

0.24

0.36

8

G

绿地

81.59

12.49

18.97

其中

G1

公园绿地

38.23

5.85

8.89

G2

防护绿地

40.85

6.25

9.50

G3

广场绿地

2.51

0.38

0.58

总计

城镇建设总用地

653.46

100.00

151.97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

(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人)

1

R

居住用地

259.33

22.75

27.30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256.69

22.52

27.02

Rax

幼儿园用地

2.64

0.23

0.28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1.16

2.73

3.28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4.28

0.38

0.45

A2

文化设施用地

5.34

0.47

0.56

A3

教育科研用地

7.25

0.64

0.76

A4

体育用地

6.76

0.59

0.71

A5

医疗卫生用地

3.54

0.31

0.37

A6

社会福利用地

3.99

0.35

0.4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8.47

8.64

10.37

其中

B1

商业设施用地

84.82

7.44

8.93

B2

商务设施用地

8.13

0.71

0.86

B3

娱乐康体用地

4.09

0.36

0.43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43

0.13

0.15

4

M

工业用地

428.41

37.58

45.10

M2

二类工业用地

199.17

17.47

20.97

M3

三类工业用地

229.24

20.11

24.13

5

W

物流仓储用地

45.25

3.97

4.76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45.25

3.97

4.76

6

S

交通设施用地

132.76

11.65

13.97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129.02

11.32

13.58

S4

交通场站用地

3.74

0.33

0.39

7

U

公用设施用地

5.22

0.46

0.55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95

0.26

0.31

U2

环境设施用地

1.56

0.14

0.16

U3

安全设施用地

0.71

0.06

0.07

8

G

绿地

139.25

12.22

14.66

其中

G1

公园绿地

94.29

8.27

9.93

G2

防护绿地

41.91

3.68

4.41

G3

广场用地

3.05

0.27

0.32

9

城镇建设总用地

1139.85

100.00

119.98

10

E1

水域及其它

72.95

11

H12

城市建设用地(市属企业)

86.96

12

H21

铁路用地

11.3

13

规划总用地

1311.06









注:市属企业及南沙河铁路站不参与用地平衡。

铁路用地

11.3

13

规划总用地

1311.06









注:市属企业及南沙河铁路站不参与用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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