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6-0053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2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2月28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滕州市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提升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计划,通过集中研讨、专题辅导、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推动法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头尊崇法治、带头厉行法治,积极营造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理念,累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培树党员干部依法决策、秉公办事、奉公守法的能力和意识。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办理和到期执法证年审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集体决策,依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57起。充分发挥公安局驻环保治安办作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动,移送、移交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5件。办理的“某电源有限公司利用私设暗管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作为全省唯一入选案卷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15件“优秀案卷”之一。推进非现场执法。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做到“无事不扰”。将37家企业纳入滕州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不见面”非现场执法监管,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充分发挥滕州智慧环保平台作用,通过APP推送给执法人员的报警、预警信息达11000余条。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180余家次,占总执法次数的45%。依法依规落实“不罚”“轻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任意性。同时,对列入《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规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轻罚,督促帮扶企业整改,共作出不予处罚22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充分表达行政机关观点,回应群众和企业关切,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2025年,分局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维持原决定。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程和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所有审批项目从受理、拟批复和批复等环节均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审批环评报告表项目63个、报告书项目2个。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把项目总量确认关口。动态管理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对省市重点项目,靠上服务,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问题,已完成53个项目总量确认。推进重点企业碳排放开展。完善碳排放管理市场,做好重点碳排放企业年度清缴履约等相关工作的开展,督促企业在全国碳排放平台提交2024年度碳排放工作报告及2025年碳排放控制计划等。
(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2025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2025年普法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对各科室普法活动、任务、内容进行细化。结合生态环境管理实际,组织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等学法活动,重点加强《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结合“6·5环境日”“民法典宣传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8·15全国生态日”等关键节点,通过重点行业企业“圆桌”会议、“送法入企”以及“送法入校园”等活动,深入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升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共发放服务手册600余份,切实提高企业污染治理能力。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层出不穷,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加速推进,部分人员对法律法规精神的理解不透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在深入掌握和灵活运用生态环境及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方面钻研不够,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仍有不足,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队伍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日常检查监督、污染应急等过程中,借助智能手段执法方面仍存在不足,数据分析研判水平及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的精准性需进一步强化。
(三)普法方式需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方法还不够丰富,新媒体等运用不足,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性和内容的实效性上还需找准突破点。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工作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通过专题学法、案例讲评、实际演练等方式,推动有效加深学习效果。举办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知行合一”的目的,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以学习激发全员创新创优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的同心合力。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法治作用,使之成为引领贯穿生态环保工作的强大武器和行动指南。以“全面准确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目标导向,以解决全市生态环境问题为切入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能力水平,推动环保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抓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各项具体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普法责任落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体系,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抓好“6·5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点节日主题宣传,丰富以案释法的形式及内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