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6-00450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2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2月11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6年度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管控,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化VOCs治理,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涉VOCs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3家水泥、1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滕州港绿色环保智能仓储大棚项目建设,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强化移动源管控,严格柴油车辆监管,强化在用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重点行业领域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应用。深化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管理,开展环保绩效提级行动,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排放大户率先升级,力争4家企业成功创建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或绩效引领性企业。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重点河流“一断面一策”治理保护,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3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新薛河生态修复工程、城河下游水质提升工程、小龙河流域(大坞段)生态修复工程、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和小苏河、小魏河(张汪段)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河道水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强8处人工湿地运维管理,每月开展湿地进水和出水水质监测,发挥湿地净化作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推进羊庄、荆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确保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动态监管5处农村黑臭水体,严防返黑返臭。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确保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纳尽纳。以排污许可为核心,常态化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指导企业规范落实法定义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与监管,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大对非法倾倒固废、危废巡查力度,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办结的认真复核、持续跟踪、巩固成果,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对未办结的倒排时间,加快进度,及时办结。举一反三,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力化解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身边环境问题。
(五)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强化重点项目环评保障,建立省、市级重点项目环评服务清单。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工程减排,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碳排放管理,对纳入重点碳排放管理单位的18家企业开展核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督促指导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沙河片区、洪绪片区)和鲍沟、洪绪、张汪等镇街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并按时开展跟踪监测。落实《滕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地“绿盾”以及“两打”(打击涉危险废物、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深化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检查和办案质量,争创全国先进。依托滕州智慧环保平台,强化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提高非现场执法比例,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效查处解决。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挥好公安局驻局治安办作用,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完善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联动机制,提高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率,善用检察建议与公益诉讼。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打造技术过硬监测队伍,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聚焦“一废一品一重”等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小魏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防控体系建设;争取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成功创建“山东省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