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4079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121-5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121-5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121-5号信访转办件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交由滕州市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滕州市姜屯镇党村,村北200米有一家冷库,向南侧河道内倾倒大量垃圾,生活废水直排河道。
二、问题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枣庄滕州市姜屯镇党村村北200米处有两家冷库,为滕州市海涛种植专业合作社(党村冷库)和滕州市祥宏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目前,上述两家冷库内收储的都是马铃薯,无其他农作物等,收储的马铃薯均采用干式清洗后入库,无清洗废水产生。12月5日,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冷库均建有粪污收集池,采用抽粪吸污车定期抽取,两家冷库产生的生活废水均为厕所冲洗水,排入粪污收集池由抽粪吸污车定期抽取;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车进行集中清理转运;冷库南侧河道流水较清澈,河道内有大量枯草落叶,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冷库南侧河道内现象;检查发现河道北侧有少量白色塑料袋,经查为货运司机饭后随手扔弃的食品方便袋。
工作人员现场责令两家冷库切实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清理河道北侧的食品方便袋,禁止随意丢弃垃圾进入河道;并要求党村村委对河道内的枯草落叶进行打捞清理,确保河道环境卫生,并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目前已清理完毕。
四、查处及整改情况
下步,滕州市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理,严禁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形。
附件: 1.营业执照
2.现场照片
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营业执照


现场照片







清理后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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