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510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5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滕环罚〔2025〕22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滕环罚〔2025〕22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滕州市善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12370481493330322K 滕环罚〔2025〕22号 罚款1.843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15元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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