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27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标 题:2025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1642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1642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政协16429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黄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 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14198 2025年5月1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
关于滕州市政协 164299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黄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 ”的提案, 经市政府转批我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农村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福祉,关系到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目前,水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水源水质环境安全受到威胁,保障农村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
一、依法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鲁政字[2022]196号)文件要求,滕州市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2032-2013),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重新划分,共划分千人以上供水人口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9个,全部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涉及滨湖镇、柴胡店镇、大坞镇、东郭镇、东沙河街道、官桥镇、界河镇、龙阳镇、木石镇9个镇街。
二、系统开展农村水源地规范化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滕州市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滕州市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勘察调研,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薄弱问题,编制《滕州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对水源地进行规范化治理,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周边人群密集、一级保护区,严格设置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围栏357米、埋设界标82个、新增警示标识155个、宣传牌39个。对管理用房加装视频监控系统25套,配备专用消毒物品、实行专业人员管理。对现有的农村饮水工程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确保供水正常。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已于3月初全部完成。
三、深度强化农村水源地水质监测
加强农村水源地巡查力度,加大水质监测频次,对农村饮用水源地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状况,全面、客观分析水源地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我局现阶段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一年开展两次水质监测,监测数据上报全国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系统。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中对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除个别水源地总硬度超标(与地质原因有关)外,39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值要求。
下一步,滕州市将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增强农村居民水源保护意识,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发挥好“两枣平台”、市长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等作用,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严防问题反弹,切实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环境,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滕州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