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259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标  题:2025年度关于滕州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支持高端化工中试项目转化和落地实施)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关于滕州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支持高端化工中试项目转化和落地实施)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支持高端化工中试项目转化和落地实施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木石代表团解亚平、满明月、蒋瑞、陈庆伟

承办单位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具体承办人

李继磊

办理

情况

各位代表,您们提出的“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支持高端化工中试项目转化和落地实施”的议案转我局后,生态环境滕州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要求,化工中试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审批权限,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或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审批。对高质量的中试项目,我局将全力提供污染物排放指标等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支持,主动对接上级业务科室,持续关注环评审批进展,遇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化工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项发生变动,在确定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前提下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报告书,变动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监督我局的有关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分管市长


人大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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