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88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03日
  • 标  题:山东辰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滕州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辰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滕州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的要求,现将山东辰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滕州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山东辰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滕州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东峭村,羊庄镇下曹王村、腰庄村、西南庄村,永久占地5580m2,临时占地31500m2枣庄滕州风电项目建设的容量为30MW,拟安装5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单机规模为5MW4台单机规模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本项目5台机位,其中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和1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单台5.0MW风机选用5500kVA箱式变压器,电压比为37±2×2.5%/1.14kV,风力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14kV,经箱变将发电机电压升至35kV。单台6.25MW风机选用6900kVA箱式变压器,电压比为37±2×2.5%/1.14kV,风力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14kV,经箱变将发电机电压升至35kV。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35kV出线1回,采用单回架空采用光纤差动保护接入220kV墨家站35kV侧。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五 新能源”中的第1 风力发电技术与应用:高原、山区风电场建设与设备生产制造。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事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集中在风电机组及开关站的施工过程中。

建设期间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场地固废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根据建筑工程各施工阶段的特点,场地平整、土石方挖掘阶段的粉尘和机械噪声的影响较大,以后各施工阶段,扬尘和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大大降低。除了风电机组工程外,开关站土方量较少,施工期也相对较短,整个工程施工时间约为6个月,因此,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是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产生的。

废气:项目施工期间废气主要包括铲装、原材料运输、土方开挖/堆存、塔架安装土建过程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焊接、装修工序(油漆、涂料、各种黏胶)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废水:施工废水是指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拌合、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清洗等产生的废水,这些废水的量很少,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在施工期问,各种废浆、施工机械漏油等污染物经淋滤进入地下水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噪声影响: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建设施工机械噪声,噪声约为70-95dB(A),瞬时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在风电机组区,由于施工期短,且噪声不持续,影响时间较短,且风电机组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不会对周边居民情绪、生活造成大的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废弃的电线包装材料等。

生态影响: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施工期扬尘对草地的影响、施工期对动物活动影响、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和施工期景观影响。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为风电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本项目开关站及风电机组无人值守,仅定期进行巡查,因此无大气污染生活源,无油烟废气产生

废水:本项目为风电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开关站及风电机组无人值守,仅定期进行巡查,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风力发电机在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空气动力学噪声、机械噪声及电磁噪声,其中空气动力噪声影响最大。机械噪声来自齿轮、轴承等机械部件在运转过程中相互碰撞摩擦产生的机械噪声。电磁噪声来自不平衡的电磁力使发电机产生电磁振动,并通过固体结构辐射电磁噪声。电磁噪声和机械噪声都在风机电机舱内部。空气动力学噪声来源于旋转的风机叶片和空气的摩擦声,影响空气动力噪声的主要因素有风速、风向,当风速增加时,风机噪声随之增大,当风向改变时,风机机舱水平转动会惯性减速刹车,产生突发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风电机组及开关站无人职守,不设置办公或住宿场所,仅定期巡查,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本项目变压器使用干式变压器,无废变压器油产生。

辐射影响:风力发电系统中逆变、箱变器等电气设备容量小、电压较低,产生电磁辐射很小,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

生态环境影响:表现在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可持续利用性影响、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对动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影响和对景观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东辰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滕州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只要建设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设计建设,并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讲,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2573日~71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保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以寄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东辰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成伟

联系电话:13963228859   

邮箱:chenfengnengyuan@163.com

邮寄地址:滕州益康大道路南衡器厂院内六楼

2、环评单位:德州鑫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萍

联系电话:19861166677

邮箱:279195278@qq.com

邮寄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天衢路与崇德大道交叉口南10

山东辰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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