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69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40930-4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40930-4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40930-4号,关于“姜屯镇沙东村,村牌坊东侧新104路东变电站北侧,有接近30亩地被倾倒大量生活垃圾,表面用土覆盖,污染严重,举报人要求恢复原状”信访转办件后,滕州市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点位实为沙东村早年窑厂,原租赁方用于种植,因该地块区域内有低洼处,租赁期间雨季时常受淹;租赁期满后沙东村村委另转租现租赁方,现租赁方对场地低洼处实施平整治理,整理期间有群众反映场内有小部分建筑垃圾。2024年8月2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联合姜屯镇跟踪办理时已要求租赁方对场地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2024年10月8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再次接件,有群众又反映此地块有倾倒的大量生活垃圾。为进一步办理群众诉求,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成姜屯镇对该地块利用挖掘机分别对场内5处点位进行挖掘查看,未发现倾倒大量生活垃圾表面用土覆盖现象。

二、查处及整改情况

下步,滕州市责成姜屯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形成长效机制,保护生态环境。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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