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862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503-2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503-2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503-2号,关于“龙泉街道办事处奥体华府小区东北角,有一家香料厂,经常性早5点,晚8点左右排放刺激性异味”信访转办件后,滕州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奥体华府小区位于滕州市东北部,周边均为住宅小区、服务机构或正在建设的居民小区,无生产、加工、排放异味企业、点源。群众反映的香料厂实为滕州吉田香料有限公司,位于龙阳镇北部,距离该小区直线距离约8公里以上。该公司已于2020年陆续停产,搬迁至邹城市工业园区,原厂址已停止生产,现仅作为分装,冷库仓库使用,基本无刺激性气味外排。
5月11日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奥体华府小区东北部、及城区外围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采样,对空气中的臭气指标进行了分析,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不存在超标现象。同时对城区东部小区进行走访,部分群众反映在夜间偶有异味发生。经过多次排查发现,滕州城区北部异味主要是受季节性气候气压低、风速小,大气层中的污染物不易扩散导致,尤其是2023年12月份以来,我市多次遭遇不利天气影响。
二、查处及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和检查情况,滕州市责成城区以外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督促企业提高治污能力建设,主动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此减少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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