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152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 标 题: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生产规模: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前仓沟村康隆路南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1200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26667m2,建筑面积14598m2,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
建设内容: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12000万元,购置闲置土地,新建车间,项目占地面积26667m2,建筑面积14598m2,项目采用绿色无三废高压水射流技术将废旧轮胎喷射破粹成20-100目颗粒,将胶体与钢丝分离。通过磁选、烘干、筛分等工艺,最终实现废旧轮胎100%循环再建设规模和内容利用,主要购置设备有水射流生产线,离心机,筛分机,烘干塔,包装机等,主要原料是废全钢轮胎,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规模。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经管道收集后的烘干粉尘、恶臭气体、精磨后筛分粉尘和经集气罩收集后的烘干后筛分粉尘、胶块破碎粉尘、成品包装粉尘一并通过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5m、3.5kg/h)。
有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国电银河水务(滕州)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城郭河。
4、固体废物
滤渣、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18m2)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5、噪声
项目采取隔声、减震、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6、风险
本项目所用原辅料主要为废全钢轮胎、废机油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风险识别范围和类型,项目废机油属于危险物质。主要落实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废气处理系统故障风险防范措施、原料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南沙河工业园规划,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不在禁止开发区域,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省、市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在采取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综上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前仓沟村康隆路南侧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863205259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滨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852006115
信箱:2289631660@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Ivbe5MZp3oTQaHT_IwujA
提取码:xks9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表,查阅或索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
滕州思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