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69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滕环罚字〔2024〕11号、滕环罚字〔2024〕12号、滕环罚字〔2024〕13号、滕环罚字〔2024〕14号、滕环罚字〔2024〕15号、滕环罚字〔2024〕16号、滕环罚字〔2024〕17号、滕环罚字〔2024〕18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滕环罚字〔2024〕11号、滕环罚字〔2024〕12号、滕环罚字〔2024〕13号、滕环罚字〔2024〕14号、滕环罚字〔2024〕15号、滕环罚字〔2024〕16号、滕环罚字〔2024〕17号、滕环罚字〔2024〕18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滕州新奥能源物流港有限公司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91370481554374194M 滕环罚字〔2024〕11号 罚款1.2812万元 2024.2.23
滕州市飞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时有机废气治理设施UV光氧催化氧化系统未开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91370481MA3MM3LUXY 滕环罚字〔2024〕12号 罚款2.5625万元 2024.2.23
山东鑫典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在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91370481MA3P4L9F43 滕环罚字〔2024〕13号 罚款5.3125万元 2024.2.23
梁**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滕环罚字〔2024〕14号 罚款1.5625万元 2024.2.23
滕州市羊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91370481785049858X 滕环罚字〔2024〕15号 罚款3.125万元 2024.2.23
滕州市凯利电源有限公司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913704817306572073 滕环罚字〔2024〕16号 罚款3.6875万元 2024.2.23
滕州市成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91370481660151779F 滕环罚字〔2024〕17号 罚款5.2343万元 2024.2.23
张** 对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滕环罚字〔2024〕18号 罚款1.45万元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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