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549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1225-7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1225-7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1225-7号,关于“姜屯镇张楼村村北奥翔建材有限公司院内非法洗沙,晾晒煤泥,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反映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姜屯镇张楼村村北奥翔建材有限公司院内洗沙场未办理审批手续,未发现近期生产迹象,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现象;露天晾晒煤泥问题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奥翔建材有限公司院内非法洗沙和晾晒煤泥问题,姜屯镇人民政府责成业主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并切断了其动力电源。目前洗沙设备已经拆除,剩余部分煤泥已经进行了覆盖。
按照滕州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滕发〔2016〕40号)的规定,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成姜屯镇人民政府加大对群众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日常巡查和监管制度,防止出现死灰复燃。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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