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493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821-11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821-11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821-11

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821-11号,关于“张汪镇大宗村东小学100米洗沙厂,污水直排大坑”信访问题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滕州市张汪镇人民政府安排调查处理,根据反馈,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张汪镇大宗村东洗沙厂位于张汪镇

大宗村原洗煤厂院内,安装有移动式洗沙设备一套,清洗原料为外购风化沙,洗沙废水(均为泥浆和水)排放至附近坑塘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张汪镇人民政府责令沙厂负责人杜某,立即停止洗沙行为自行拆除洗沙设备,清理原材料及成品沙。目前,洗沙设备已拆除,因无场地存放未清洗原料沙,采取原地临时覆盖方式,防止出现扬尘污染隐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张汪镇人民政府督促该业主持续清理剩余原料沙,并制定落实监管措施,防止私自非法洗沙问题出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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