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23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3〕15、16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3〕15、16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山东鸿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留原始监测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 9137048168947992XG 滕环罚字〔2023〕15号 罚款2.75万元 2023.9.28
山东雄狮钢构有限公司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零八条第五项 91370481MA94K32U2Y 滕环罚字〔2023〕16号 罚款2万元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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