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1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 标  题:2023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治理市区内汽车喷涂行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治理市区内汽车喷涂行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291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张浩委员:

首先感谢您关注我市的生态环境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市区内汽车喷涂行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议”转我局后,生态环境滕州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滕州分局组织执法、大气联合镇街共排查全市84家(22家4S店,62家普通汽修单位)汽修单位,其中52家单位还保留喷漆业务。

滕州分局联合镇街对84家汽车维修单位废气治理设施、危废等进行现场检查,对52家保留喷漆业务的维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发现:52家维修单位中23家无废气治理设施,14家使用UV光氧+活性炭复合工艺,12家活性炭吸附工艺,3家活性炭催化燃烧工艺;在29家设置废气治理设施的维修单位中,绝大部分存在过滤棉、活性炭、UV光氧灯管严重积尘或严重损坏的情况,个别单位存在治污设施设置不合理等情况。

滕州分局对上述汽车维修单位下发限时整改通知,责令其尽快完善治污设施、及时更换耗材,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并在设施完善之前停止喷漆业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坚持市环委会办公室“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运行模式,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夜查等方式,持续加强对汽修单位行业监管力度;

二是开展走航行动“常态化”,委托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不定期对善国北路汽配城、平行路等汽修单位集中地开展走航监测,发现高值区域第一时间溯源并要求单位立即整改。

三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于久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局的有关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提高。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