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1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 标 题:2023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8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实施古薛河、小魏河柴胡店镇段生态修复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8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实施古薛河、小魏河柴胡店镇段生态修复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285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龙晓辉委员:
首先感谢您关注我市的生态环境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古薛河、小魏河柴胡店镇段生态修复的议案”转我局后,生态环境滕州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滕州市人工湿地工程概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于天然湿地的逐渐减少,人工湿地以其独到的优越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发展。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可增加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调节局部气候,对于美化环境、改善生态、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市于2008年开始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建设人工湿地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建设13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修复项目,规划面积2万余亩,日处理水量约30万立方米。建设区域涵盖城河、郭河、界河、北沙河、新薛河、小魏河等河流以及多处煤矿塌陷坑。
二、古薛河、小魏河柴胡店镇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情况
小魏河上游建有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化工园区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向南流至官桥镇、柴胡店镇、张汪镇,河水在微山县洛房村北汇入新薛河,流经国控洛房桥断面后进入南四湖。为保障出境水质达标、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生态环境滕州分局有关人员经多次实地调研,计划在柴胡店境内实施小魏河及古薛河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建设河道走廊湿地,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我局指导柴胡店镇政府编制了《滕州市古薛河、小魏河柴胡店镇段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依托现有河道建设河道型生态表流湿地,占地面积33.7hm2,其中古薛河(张庄-沙庄段)2.2公里,小魏河(高桥村-王官庄村段)3.7公里。2023年3月,我局通过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将该项目资料电子版逐级上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初步审查,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在对争取中央资金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生态环境部对争取中央资金的项目的评审情况,滕州市古薛河、小魏河柴胡店镇段生态修复工程通过专家评审后,积极对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争取列入连续多年资金支持项目,为该项目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
今后,我局将提前谋划,创新包装更多的水污染防治项目,邀请专家科学论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努力在全市绘制出“条条河流有湿地,片片湿地水清澈,流域处处生态美”的动人画卷。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局的有关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提高。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