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08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3〕10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3〕10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案由 | 处罚依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时间 |
| 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91370400790357839Q | 滕环罚字〔2023〕10号 | 罚款3.125万元 | 202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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