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08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3〕10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3〕10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91370400790357839Q 滕环罚字〔2023〕10号 罚款3.125万元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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