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00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关于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实施入湖河流生态提升工程的议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关于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实施入湖河流生态提升工程的议案)
案由 |
关于实施入湖河流生态提升工程的议案 | |||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
张汪代表团 | |||
承办单位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具体承办人 |
李继磊 | |
办理 情况 |
首先感谢您关注我市的生态环境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入湖河流生态提升工程的议案”转我局后,生态环境滕州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滕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 滕州市地处淮河流域,属南四湖水系。境内自北向南共有5条主要河流,分别是:界河、北沙河、城河、郭河、新薛河,自东向西横贯滕州汇入南四湖。 滕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确立了“234”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两保”即“保障出境水质达标、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念好“治、用、保”三字经,走好“点源治理、集中处理、截蓄导用、湿地净化”四步棋,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碧水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二、滕州市人工湿地项目总体概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于天然湿地的逐渐减少,人工湿地以其独到的优越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发展。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可增加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调节局部气候,对于美化环境、改善生态、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市于2008年开始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建设人工湿地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建设13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修复项目,规划面积2万余亩,日处理水量约30万立方米。建设区域涵盖城河、郭河、界河、北沙河、新薛河、小魏河、小清河等河流以及多处煤矿塌陷坑。 三、拟建人工湿地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小魏河上游建有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化工园区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向南流至官桥镇、柴胡店镇、张汪镇,河水在微山县洛房村北汇入新薛河,流经洛房桥国控断面后进入南四湖。为保障河流出境水质达标、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计划在已建设墨子湿地(木石镇)和小魏河湿地(官桥镇部分段)的基础上,新建官桥镇、柴胡店镇、张汪镇全覆盖的小魏河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建设河道走廊湿地,进行河流及两岸的生态修复,改善水环境。生态环境滕州分局有关人员经多次实地调研,结合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的政策及滕州实际,主动邀请有关专家,包装了滕州市小魏河(官桥镇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滕州市古薛河、小魏河柴胡店镇段生态修复工程和滕州市小苏河、小魏河张汪镇段生态修复工程,联系技术单位编制了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另外,为进一步改善新薛河、城河的生态环境,我局又指导属地镇政府包装了滕州市新薛河(羊庄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滕州市新薛河官桥镇段生态修复工程、滕州市城河下游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 2023年3月,我局通过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将6个项目资料逐级上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目前,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在对争取中央资金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提前谋划,创新包装更多的水污染防治项目,邀请专家科学论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建设更多的人工湿地和河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努力在全市绘制出“条条河流有湿地,片片湿地水清澈,流域处处生态美”的动人画卷。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局的有关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滕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提高。 | |||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分管市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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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