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94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710-2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710-2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710-2号,关于“张汪镇大宗村南1000米树林内塑料颗粒加工厂气味刺鼻”信访问题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张汪镇人民政府安排调查处理,根据反馈,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7月17日,张汪镇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群众反映的大宗村南树林进行了排查,发现一塑料颗粒加工作坊,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现场存在清洗、粉碎、拉丝设备及生产原料。

二、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责令业主立即停止生产行为,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材物料。2023年7月20日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查看了落实整改情况,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原料已清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张汪镇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并制定管理措施,防止出现反弹。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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