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51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217-12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217-12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编号:20230217-12)关于“张汪镇小宗村村西南角原三友洗煤厂院内,塑料颗粒加工厂,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信访问题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属地张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张汪镇小宗村村西南(322省道北侧原三友洗煤厂院内)存在生产塑料颗粒设备及原料,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该作坊存在的问题,张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责令业主立即停止生产,自行拆除设备、清理原料。

2023年2月23日张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查看了落实整改情况,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原料已经清理完毕。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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