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3704810032/2023-00042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工作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3年工作清单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

1.深化“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秋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着力打好消除重污染天气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2.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委托省环科院专家对除有机化工外的涉VOCs企业开展评估帮扶,编制“一厂一策”提升整治方案;委托接青岛吉美来公司对经济开发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VOCs、颗粒物等走航监测

3.精细化、常态化、全面化管控扬尘污染,深入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六个100%”“阳光施工”“阳光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

4.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9月底完成盛隆化工、滕州中联水泥、鲁南中联水泥超低排放改造计划。

5.加强移动源管控,联合交警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国省道交界口、柴油货车车流量大的重点路段和物流园区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完成1800辆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每月至少检查11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

6.加强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确保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强化秸秆禁烧,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

1.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助推完成38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等工程。

2.持续实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完成458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打造官桥镇片区治理亮点。

3.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行动,荆泉、羊庄2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实现100%;加强“万人千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水质安全。

4.持续开展硫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专项治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5.加大七星湖、九龙湾、赵坡等已建成人工湿地的维护、修复力度,推进小龙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发挥湿地水质净化功能。

6.完成水环境智能监测监管体系项目建设,发挥智慧环保平台和第三方单位技术优势,将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人工采样监测有机结合,对超标河流及时进行溯源分析,实现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全面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和科学治污水平。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

1.实施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重点工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

2.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

3.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4.加大对非法倾倒固废、危废巡查力度,确保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强化依法监管。

1.常态化抓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守牢安全应急底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3.以创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为契机,以建设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继续深入探索“局队站合一”运行机制,全力打造权责明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滕州模板”。

4.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执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执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

5.深化科技赋能,依托滕州智慧环保指挥中心,用大数据的“智慧之眼”紧盯污染源,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6.推进各煤矿企业硫酸盐、全盐量超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进度,完成尚未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煤矿的资金收缴。

五、优化营商环境。

1.为项目单位在环评编制、申报环评文件等方面提供全程咨询服务,主动提醒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主体责任,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

2.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已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剔除公示、专家评审、听证等时间后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上传电子证照系统。

3.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加快审批,努力减少每个环节时间,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

4.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跟踪监测,积极对接滕州经济开发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等4个产业园区管委会或属地镇政府,靠上督促开展跟踪评价、跟踪监测。

5.靠上服务,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联泓(化学)有限公司等进行现场调研,督促企业咨询技术专家制定合理的挥发性有机物再提高工程实施方案,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削减量用于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

六、化解群众信访举报。

1.全面做好群众信访满意度提升工作,确保群众举报事项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让举报人对问题整改认可、满意。

2.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216号)和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的通知》(枣环函字〔202135号)要求,兑现举报奖励。

七、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1.对标先进实验室,高标准完成环境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努力把滕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打造成全省县级一流水平实验室

2.编写监测资质认定所需要的质量体系文件和各类技术资料,确保通过监测资质专家现场评审,取得资质证书。

3.按照《2023年枣庄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地表水、酸雨、城市环境空气降尘量、荆泉羊庄饮用水源地、官桥镇郑庄水源地、东郭镇磨石山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黑臭水体、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交通噪声、污染源等各项例行监测任务。

4.完成西岗镇城郭河群乐桥水质自动监测站房迁建工作。

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1.推进高层次宣传,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省厅宣教中心等部门沟通联系,力争在中国环境报每月发一篇高质量文稿,每个季度挂发一个高质量视频。

2.讲好环保人故事,针对一线执法、监测及业务工作实际,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用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记录滕州环保人的日常工作,写好拍好滕州环保感人故事。

3.借鉴优秀宣传案例经验做法,继续推出《环保那些事儿》系列短剧,打造生态环保品牌

4.提升全民性意识,丰富社会化宣传形式,开展好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态文明宣传月和绿色系列创建等活动。

5.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开展好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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