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23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1202-2、20221204-1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1202-2、20221204-1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2022年12月1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编号20221202-2、20221204-1)关于“后岗子村、后岗子桥东洗沙场,占用河坝、洗沙污水直排、粉尘污染严重未进行覆盖、没有任何相关手续,举报后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污染反而越来越厉害”信访问题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滕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属地大坞镇人民政府安排调查处理,根据反馈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12月7日枣庄市生态环境滕州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群众反映的洗沙场位于大坞镇小坞村北,小龙河北岸,业主为大坞镇小坞村王姓村民。现场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洗沙设备1套,现场存有原料及成品,清洗废水存在直排迹象,未提供任何审批手续,属于个人非法洗沙点。
二、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该洗沙场存在的问题,由大坞镇人民政府责令业主立即停止非法洗沙行为,自行拆除洗沙设备,并立即清理原料及成品。2022年12月13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查看,现场生产设备已经拆除,成品原料已清理。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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