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152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2]27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2]27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决定金额(万元)
山东凯尔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人工监测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 91370481MA3T0HNJ7C 滕环罚字〔2022〕27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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