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14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标 题:2022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2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环保推动“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有关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2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环保推动“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有关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您提出的关于 环保推动“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有关工作的建议 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14198 2022年8月1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 161291 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近年来,生态环境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有力助推了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
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制定下发了《滕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深入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始终坚守生态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双招双引”中严把环保门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大力优化服务环境。围绕服务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和咨询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和管理效能,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等全程咨询服务;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程序》,为项目单位在环评编制、申报环评文件等方面做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今年1—6月份,审批报告表项目63个、网上登记备案项目90个,办理排污总量申请项目29个。对准备引入的新项目,提出前期的意见和建议,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切实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第一审批权的职责,发挥源头控制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效能,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大力提供服务,特别是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事急办、慢事快办、特事特办。
三、严格规范执法监管。坚持分类帮扶,推行差异化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帮助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因环保问题无法正常生产的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帮扶指导,确保正常生产后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列入《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和《滕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中免于处罚的违法行为,以督促帮扶企业尽快整改为主,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今年1—6月份,共对15家企业免予处罚。完善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制定了“滕州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将31家企业纳入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依托滕州智慧环保平台,推进远端非现场执法。借助用电监管、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对能够实现平台监管、网络监管、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的企业,进行远程执法监管,不去企业实地执法,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四、争取各级资金扶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资金,用于环保项目建设、环保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等。与央企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财政已列支1260万元资金作为启动资金,中铁十局正积极包装PPP项目,力争11月份完成项目入库。山东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于去年10月正式实施,滕州分别与微山县5个断面、山亭区2个断面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因断面水质优于考核标准,去年10月—12月获得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金960万元。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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