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99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2]17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滕环罚字[2022]17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决定金额(万元)
滕州海川油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91370481MA3QUA0T4P 滕环罚字〔2022〕17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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