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85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4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06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普法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2年普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市政府“谁执法谁普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普法工作实施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环保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增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能力,稳步推进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与环境法律素养,为全市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目标,以环境保护工作为中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2、注重基础,寻求创新。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环保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公正执法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寻求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督的新模式、新方法;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公民的环保法律知识水平,寻求环保与公众互动并进的新方式,不断提高公众对环保的参与度。
3、寓教于用,普治并举。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不断提高我市的环境质量。
三、普法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普法对象
一是局全体干部职工;二是环境管理相对人,特别是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环保管理人员;三是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村群众。
(二)主要内容
1、对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采用短期培训、专家讲座、主题学法、知识竞赛、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形式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行政法律知识特别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法》等重要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法规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采用培训、参观学习、普法宣传等形式,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学习环保法和环保专项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国家重大环境政策学习,树立环保优先理念,通过典型事例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以及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对全市公民进行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和“12·4”全国宪法宣传日,集中开展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基础知识,提高全民环保知识水平以及环保法律意识,并以此增强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维护环境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开展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传达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年度法治工作有序展开。
(二)加大保障力度
安排相应的法治宣传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配备适应法治宣传工作需要的装备和器材,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与市司法局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