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72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21日
  • 标  题:查封(扣押)决定书
  • 效力状态:有效

查封(扣押)决定书

枣庄市生态环境滕州分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滕环查扣字20222


山东国正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312837985D

法定代表人刘芳喜

详细地址: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一、查封(扣押)的依据和期限

近期,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该公司污水排(渗)入地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西侧乌托装置下有桶装及袋装物质存放,存有偷排嫌疑,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可能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贮存场所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期限为2022521日至2022619日。

二、 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名称

查封设施名称:乌托装置下贮存场所

查封地点:原地。

三、相关后果和法律权利

1、相关后果

若有阻碍执法、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隐藏、转移、变卖、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法律权利

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2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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