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5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2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25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0307-8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汇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0307-8号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318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0307-8关于“张汪镇小张庄村,村南小型炼铁厂,污水直排厂后沟内,燃煤过程中排放黑烟和刺激性气味,污染环境”信访转办件后,本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张汪镇小张庄村,村南小型炼铁厂位于济宁市微山县与枣庄市滕州市交界处,厂棚在滕州境内,院落在微山境内。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该炼铁作坊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且使用燃煤作燃料,未安装治污设施,存在冒黑烟现象,未发现污水直排厂后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责成张汪镇人民政府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2022323日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查看时,炼铁炉及操作台已经拆除,原料及产品已经清理,现场已经不具备生产条件。为防止出现反复,由张汪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该院落的日常管理,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出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作坊违法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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