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255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05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1年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1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培训。继续在电视台、报纸开设专栏,报道亮点工作、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舆论引导和震慑作用。在“朋友圈”“公众号”推送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亮点工作成效,加大正面宣传覆盖面。发挥企业治污主体作用,开展重点企业培训班,针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管理制度、治污设施运行和台账记录等方面,为企业环保管理员集中授课,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扬尘管控、“散乱污”企业集群攻坚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坚决做到排查“全覆盖、无盲点”,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确保实现“清零”目标。按照入园化、规模化和达标排放的要求,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达到园区化管理、规模化生产的目标,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生产隐患。开展颗粒物、VOCs走航监测,实施精准治污、精准管控。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在煤化工、机械制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分别打造一批整改标准高、治理效果好的绿色标杆企业,组织同类型企业参观学习,全面提升企业综合治污水平。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以保障国控、省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重点,实时关注断面水质情况,结合自动在线监控和人工采样,对存在超标隐患的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指标数据,一旦发现异常,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加大涉水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严查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放。对所有排污口加严管理,严控工业点源、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督促加快推进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鲍沟氟化物污水处理站等治污工程建设,确保国控、省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考核标准。实施蒋庄煤矿和滨湖煤矿矿井水除盐项目、新源热电公司深度优化用水改造项目、辛化硅胶有限公司污水综合处理项目等重点治污项目建设,降低外排废水硫酸盐浓度,改善流域水质环境。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居民饮水安全。按照上级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运维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加大已建成人工湿地的维护、修复力度,加快姜屯九村人工湿地、郭河流域(鲍沟段)人工湿地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发挥湿地水质净化功能。
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再开发利用地块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确保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和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大执法检查,确保土壤环境安全。督促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村级职能作用,加大对非法倾倒固废、危废的巡查力度,有效防范非法倾倒情况发生。强化土壤污染的管控和修复,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五、强化科技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建成具备及时预警、自动分析、锁定打击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信息中心,推进线上监控和线下监管有机融合,实现污染点位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形成线索归集、线索处置、问题整改、监督管理的闭合管理;依托123个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继续每天对污染源进行有效确定和分析,及时应对、治理和消除污染;完善远程视频巡查与生产设备、治污设施用电管控系统。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从严从快查处屡查屡犯、超标排污、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突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防治重点,强化对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以环境敏感区域、涉化学品企业为重点,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全力保障辖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