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252
- 主题分类: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09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枣庄市、滕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环境信息,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强化舆论监督,规范服务标准,营造建设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舆论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做到合法、规范公开。
(二)真实公开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四)保密审查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1.机构设置、领导分工;
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工作动态、公示公告;
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5.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主责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四、公开方式
以滕州市政府网站为主,其他公开方式为辅。内容来源为各科室站队提供,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局信息中心,按要求及时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督促,严格把关,逐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及时公开信息。各科室站队要认真梳理本部门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凡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都必须以规定的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三)加强内容审核。要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改正。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