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329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07日
  • 标  题:2020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4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4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414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段本芹委员:

您们提出的“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16617            2020年624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4149号提案的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段本芹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对滕州环保事业的关心,对滕州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注。您们提出的“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市政府转批我局后,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5年以来,我局积极申请中央资金6741万元用于实施滕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于农村住宅较为分散,人口密度略低,污水量较小且不集中排放,为确保项目实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方案设计单位根据每个村庄的现场勘查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氧化塘、生态土壤渗透滤床、氧化桶和一体化处理设备等不同处理工艺用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编制实施方案。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根据村庄现有基础,铺设暗管或明渠,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新农村社区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单独收集和输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于比较分散的村庄宜采取周边村庄联合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项目实施农村的生活环境,消除或减少由于生活污染等问题、农村“脏、乱、差”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健康问题及社会纠纷等,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项目的实施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能够增强地方政府及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通过规划的实施,能够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有序实施。

2019年,我市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成立了7个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市级大气环境帮扶工作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并进行督导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不定期进行通报。积极申请上级资金1620万元,用于55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项目,并编制完成了《滕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3年)。各镇街迅速行动,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了具有我市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市因地制宜,以试带面。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分别选用有动力、微动力、零耗电、无动力生物氧化塘及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等五种不同模式进行试点推进。2019年,在试点基础上,以点代面,以星火燎原之势,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一处美”变为“处处美”。优先选择村庄推进。按照保障河流断面水质、先行治理人口密集村庄的原则,优先选择一些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再逐步辐射,彻底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无法处理的现状。选择治理村庄坚持“八个优先”:村庄常住人口较多、下水道污水形成径流的村庄优先;离饮用水源地、河道湖泊近的村庄优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优先;直接将生活污水排入主要河流的村庄优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优先;已建成但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社区优先;企业聚集区优先;镇驻地优先。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坚持集中与分散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结合,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特点的治理模式,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技术。对于污水处理厂周边或管网周边的村庄,直接利用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于人口较多且集中的村庄或农村社区,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较大的污水处理站,可辐射周边村庄;对于人口较多并且有旧坑塘、沟渠的村庄,建设生物氧化塘、稳定塘、生态桶等生态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对于较小的村庄鼓励几个村庄共同建设一个生物氧化塘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对于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不能产生生活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就地回用或分散收集集中拉运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目前,滕州市1079个农业自然村,已完成旱厕改造的自然村1002个,其中178个农村社区(村)排放的黑水均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进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824个村旱厕改造后的黑水采用抽运的方式,发酵后资源化利用。滕州市556个自然村已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灰水的收集处理,其中33个自然村(社区)生活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73个自然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中的灰水采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250个自然村分散收集集中拉运或分散就地处理等方式使得农村生活污水中的灰水得到有效管控。

(三)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为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进行了调整划分,编制完成了《滕州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于2020528日经市政府印发实施,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委托山东快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市东沙河、南沙河等10个乡镇共9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

(四)积极推进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安排,积极开展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2018年枣庄环境保护局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技术力量,指导我局工作人员,对我市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了逐一核实,在此基础上,补充划定了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并核实了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

2.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是土壤污染防治的“硬任务”,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和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为顺利推进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财政、城乡水务、发改、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滕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项小组,抽调技术人员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家团队,为开展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全面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工作,我局组织技术工作人员对我市辖区内102家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对象进行了逐一核实,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我市土壤重点行业企业核实和增补名单,全面摸清全市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分布情况,各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土壤样品采集点位的特征污染物均已确定;确定兖矿鲁南化肥厂等7家企业为我市2019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求于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每年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防止土壤污染。

二、下步措施

(一)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按时完成年度计划。 

督促各镇街加快推进有关项目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倒排工期,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统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等项目,对农村生活污水一并治理。今年计划实施70个村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572个村居,实现50%以上村居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二)加强环境整治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落实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主体,建立完善设施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完善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采取各级财政补助、“谁受益,谁出资,谁服务,谁收费”的产业化运营法则,通过建立完善补偿机制、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等筹措办法,确保运行维护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统筹安排设施管护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提高管护人员业务水平;建立监测制度,对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强化对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境意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充分调动群众的主体性,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一是做到面对面宣传。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镇村干部逐户上门与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并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农户污水收集处理,培养良好习惯;二是坚持全方位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手机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授相关知识,推介典型经验,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开展集中式活动。定期组织村民参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注重青少年教育。在中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环境卫生意识的培养,并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更好的遵守卫生习惯。

再次感谢您们对环保工作的关注,请您们继续监督滕州的环保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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