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325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06日
  • 标  题:2020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议对符合排污标准的企业实施限产豁免的议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议对符合排污标准的企业实施限产豁免的议案)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79

案          由

关于建议对符合排污标准的企业实施限产豁免的议案

提 建 议 代 表

单  位  姓  名

洪绪代表团:项朝卫等10名代表

承  办  单  位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具      体

承  办  人

张超

办      理

情      况

首先对您们关注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表示感谢,您们提出的“建议对符合排污标准的企业实施限产豁免”的议案经市人大转我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发展促生态环保、以服务促生态环保、以监管促生态环保”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主方向,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提供绿色动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反对“一刀切”。“一刀切”行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厅及枣庄市局关于禁止“一刀切”的各类文件通知,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中,尊重法律、分类施策,坚决反对采取“一刀切”方式任性治污和执法监管,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虽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但距离国家要求和人民期盼仍有差距,特别是进入供暖季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十分明显,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需要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减轻减缓重污染天气的程度和危害。在制定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的过程中,我局多次征求各相关企业的建议,并最终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省环科院根据各行业类别、产品、工艺以及污染排放等具体情况统一审核确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我们同样反对“一刀切”,力争在确保减排量的基础上,精准识别停限产工业企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主动靠上服务项目建设。一是把关口,减少增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无法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新增量。二是提效率,优化服务。出台滕州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强化“店小二”服务意识,环评审批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提高了审批质量和效率,2019年批复项目310个,较2018年增加55个;今年疫情期间,坚持环评审批“网上办”,快速批复项目273个,展现了生态环保支持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绿色速度。三是抓重点,跟踪帮扶。针对不同企业的环境治理需求,通过驻厂帮扶、聘请专家等方式,对企业实行“一厂一策”,采取因地制宜的整治措施,逐步规范企业污染治理措施。

(四)科技治污推动精准执法。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局队合一、全员作战”,坚持“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促进了我市生态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设集环境监测、监控、执法及数据分析于一体的环保智慧平台,为查找污染源、整改污染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深入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全市污染深度治理提供了决策参考依据。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坚持分类整改,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办事。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坚持“一厂一策”,按照生态环境部、厅及市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清单编制成果,统筹疫情防控、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确保减排量的基础上精准识别停限产工业企业范围,坚决杜绝“一刀切”。

(二)坚持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又指导企业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发展定位等,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精准解决污染问题。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依规、规范执法,坚决防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敷衍应对做法,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问题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差异化监管。开展分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将不同工业企业划分不同类别,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执法。坚持执法监管与宣传服务相结合、执法检查与企业帮扶相结合,坚决避免“一刀切”,逐步实现由偏重执法向加强执法和促进守法并重的转变。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对群众反映多、存在问题多、违法违规多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加密检查频次,作为反面案例、公开曝光;对治理意愿强但能力不足的企业,重点加强帮扶指导。全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监督我市的环保工作,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意       见


分 管 市 长

意       见


人  大  代  表

反  馈  意  见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