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576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6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6月24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9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改善环保治理模式,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9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改善环保治理模式,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09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丁志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环保治理模式,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16617 2019年6月24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093号提案
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丁志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环保治理模式,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 经市政府转批我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环保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滕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实施意见》,完善了环境保护例会制度,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学习调研制度,环境保护检查和党政干部联系工作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制度,环境保护通报和约谈工作制度,环境保护督办工作制度,环境保护履行职责会商工作制度,明确了镇街和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压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市政府每年与各镇街、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主要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逐级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责、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二)强化项目监管服务。强化“店小二”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发展软环境,出台了滕州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让群众、企业得到更多优质服务。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初审环节,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由两次受理减少为一次受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环评审批时间。对建设项目实施容缺受理,及时告知新建项目单位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减少“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省环科院、省高校有关专家教授对项目审批进行严格把关,指导项目单位认真落实环保要求、规避环境风险。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前服务”,定期邀请省环科院专家对重点排污企业执行环保法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整改办法,对症下药,避免企业走弯路。坚持“走出去”,派员到涉水、涉气、涉化工等重点企业试点驻厂锻炼,服务企业发展,指导企业整改环保问题,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分布,建立“散乱污”企业数据库。对排查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分类施治,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民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关停取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网格化环境监管、环境监察与监测联动、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等综合措施,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去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企业1900余家次,立案139个,查封扣压1件,移送拘留10件,处罚1429.6万元,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加大网格化监管力度。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原则,以村或居为基本网格单位,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责任单元、网格职责,采取包片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方式,完善了环境监管三级网格体系。
(四)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由46家工业企业增加到119家工业企业,并对应响应级别修改完善了“一厂一策”减排措施。按照《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和措施。去年以来,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4次,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均同步开展了应急响应工作,重污染天气期间实现了污染物有效减排。
(五)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为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确保饮水安全,我局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对荆泉、羊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编制了《滕州市荆泉等十二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该方案已于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为我市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开展滕州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委托山东快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市东沙河、南沙河等10个乡镇共9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对涉及企业和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小加工业户、畜禽养殖场、封堵企业排污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不断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加密监测频次,严密监控保护区内河流水质,科学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及时掌握补给区地下水水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消除污染隐患。
(六)加大宣传力度。举行“政府公开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企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零距离”接触环境保护工作,满足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每年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环保纪念日,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了全民的环保意识。在滕州日报开设“大气污染防治在行动”专栏,在滕州电视台滕州新闻中开设“大气质量空中看”专栏,对污染行为进行曝光,提高震慑力和警示作用,形成了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发挥宣传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载体,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农村“六进”活动。发挥各类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公益行动,选拔环保公益形象大使。继续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强化宣传监督作用,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增加舆论引导和震慑作用。抓评比创建。强化企业普法宣传,借助重大节日,组织大型重点企业开展环保知识竞赛和绿色环保企业评选活动,增强企业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积极树立滕州环保先进典型,挖掘典型事例、感人事迹,通过宣扬身边人、身边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抓线上直通。开通网络平台“环保直通车”,结合环保企业微信群,开门纳谏、广听民意,配合市长信箱、市长公开电话、5522369环保热线,畅通多平台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相关业务科室线上与群众直接交流,答疑解惑、为民解忧,将问题及时解决在本地,减少信访案件。同时,通过线上直接交流,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舆论导向作用,让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精准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全力推进“全员作战、一线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水、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检查和后督查,坚持天天有动作、周周有行动、月月有活动,主动深入重点区域、关键行业开展巡查,挖掘涉污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置。坚持分线作战。5个工作组以面上查、后督查和大兵团集中攻坚为主,对全市环境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处置;相关执法科室,坚持铁腕执法、重拳出击,按时序节点及时开展环境隐患排查,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各级环保督察案件回头看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屡查屡犯、群众反复举报、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坚持多线发力。不定期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加强沟通交流,通报存在问题,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三)强化源头污染防控,彻底摸清环境污染底数。打造环保智慧平台。整合现有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空气、水质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加快开发集环境监测、监控、监察及数据分析一体化的环保智慧平台,推出手机端试用版,实现在线监控、精准管控、智能研判和闭环执法等综合功能,为促进环保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助力。同时,对现有视频监控平台,环境执法、监测设备及车辆逐步进行升级或更新,采购无人机等尖端设备,丰富执法手段,利用科技力量,进一步增强执法效果。把好污染总量关口。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提高企业环保准入门槛,结合新修订的《环评法》,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颁布负面清单,从区域上杜绝污染物产生,科学构建和优化环境安全格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为全市环境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掌握各类污染基数。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水、气、土壤等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全面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完成1738家企业普查数据核实,222家企业地理位置信息补充采集,809家企业产排污系数核算及相关验收工作,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四)全面统筹联防联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大“散乱污”企业处置力度,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处置。巩固燃煤小锅炉清理取缔成果,继续极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措施,印发《滕州市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定期对各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进行通报,用量化考核的方式督促各镇街落实治理措施。切实加大巡查督导力度,通过视频监控、人工巡查、无人机拍摄等形式,联合督查、建工、综合执法、住建、交通等部门,加强施工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市政工程、渣土运输、道路等区域行业的扬尘治理和餐饮业的油烟治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有效降低PM10和PM2.5浓度。坚持把河长制推进和水污染防治同部署、同落实,并纳入对有关部门、镇街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启动约谈问责程序,确保我市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监督我市的环保工作,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