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533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6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6月12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9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治理大气污染 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9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治理大气污染 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196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梁志明、邵珠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大气污染 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02198 2019年6月12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196号提案
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梁志明、邵珠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大气污染 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作为当前最紧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毗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区位和产业偏重的实际,自我加压、提升标杆,标本兼治、源头防范,着力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政主导,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组织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坚持把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着力构建“大治理”格局。一是强化党政主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企业、镇街30余次,召开现场会、协调会、调度会,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所有县级干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负责所帮包镇街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月至少2次深入镇街一线现场指导和督导工作落实,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二是强化片区督导。出台了《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滕州市“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成立东南、东北、西南、西北4个片区专项督导组,分别由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在城区4个街道分别成立指挥部,对各镇街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三是强化站点帮包。对城区3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县级领导帮包,分别由环保、住建、综合执法3部门及所属街道主要负责人任站长,牵头负责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21个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党政负责人双站长责任制,统筹负责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二、坚持重拳出击,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体系。树立系统思维,突出关键环节,全力打好“减煤、治企、抑尘、控烟、增绿”大气污染防治五大战役。一是“减煤”攻坚战。先后实施南线高温热水管网、北线高温热水复线管网一期工程等供热工程,全市集中供热覆盖面积达到2538万平方米。全面完成枣庄市下达的推广民用洁净型煤5万吨、节能环保炉具5000台的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日供应天然气63万立方米。二是“治企”攻坚战。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6台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16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建成区内19家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对38家砖瓦生产企业实施专项整治。三是“抑尘”攻坚战。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八个100%”要求,2建筑工地设置围挡3.8万米,硬化道路5万余米;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170台套,现场洒水降尘车200余辆,自动喷淋设施51套。加大环卫清扫力度,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城区道路机械化保洁范围扩大到700余万平方米。四是“控烟”攻坚战。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强制餐饮经营单位安装高效净化装置,累计取缔露天烧烤80余家,督导500余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开展常态监管和督导检查,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104国道、红荷大道、笃西路等道路沿线为禁烧工作防范和督查重点,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确保了全年全域秸秆禁烧。五是“增绿”攻坚战。大力实施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交通干线、绿色青山“四绿”工程,2018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1%。实施扩绿增绿、鲜花靓城、裸露土地治理等工程,共开栽植各类花灌乔木2万余株、时令鲜花100万余株,新增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有效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加强生态修复,完成竣工破损山体治理项目5个,治理水土流失11.5平方公里,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地1.6万亩。
三、坚持铁腕执法,构建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体系。突出无缝隙、全覆盖,着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一是铁腕执法强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环境监察与监测联动、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等综合措施,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企业1900余家次,立案139个,查封扣压1件,移送拘留10件。二是完善设施强监控。建设多功能环保监控平台,在19家重点废气污染源和58处建筑工地安装了高清视频监控、PM10在线实时监测设施及超标自动报警系统,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监测监管精准度。完成镇(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了21个镇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三是严把关口强减排。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推动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动态调度、联合审批,在“双招双引”中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去年以来共否决不符合条件的涉气项目20余个。
四、坚持严惩重处,优化大气污染防治长效体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严、加压,常抓不懈。一是强化考核奖惩。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近三年逐年增加考核权重,设置发展责任指标和环境损害指标,完善考核督查通报制度。印发实施《滕州市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将目标任务量化分解,以考核指挥棒推动治理措施落实。二是强化媒体曝光。在滕州日报“环保在行动”专栏,对城区3座和镇街21座空气自动监测站考核指标浓度现状及改善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同时,选择大气污染严重的现场进行拍摄,对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访谈,并在滕州电视台“大气质量空中看”专栏进行曝光。三是强化督办问责。成立联合问责组,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对同一问题,发现1次整改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2次整改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问题移交纪检机关,对责任单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2018年,空气环境质量指标PM2.5、PM10同比分别改善15.3%、20.3%,SO2、NO2浓度分别为31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工业企业污染源面广量大和机动车污染凸显等原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冬末春初空气质量恶化的问题,我市从4月1日起开展为期百天的保卫蓝天行动,重点对机制砂和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非法采矿和露天非煤矿山、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各类工地(场所)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禁烧等7大类16项重点涉气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空气质量逐步好转。下一步,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的措施,进一步全面统筹联防联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健全防治长效机制,努力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以更负责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努力打造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清新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市的环保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