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5237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6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6月08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21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我市环保执法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21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我市环保执法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21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农工党滕州总支: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环保执法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们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16617 2019年6月8日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219号提案
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农工党滕州总支:
您们提出的“关于我市环保执法工作的建议” 的提案已收悉,经市政府转批我局后,市环保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我市2015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9284吨、氨氮2112吨、二氧化硫31512吨、氮氧化物21432吨。经过总量控制,我市各项指标逐年递减。2016年各项指标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771.36吨、氨氮76.03吨、二氧化硫2268.86吨、氮氧化物2314.66吨;2017年各项指标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1600.572吨、氨氮154.176吨、二氧化硫4096.56吨、氮氧化物5400.86吨;2018年各项指标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1851.26吨、氨氮202.75吨、二氧化硫5483.09吨、氮氧化物6172.42吨;2016年至2018年我市总减排量化学需氧量1851.27吨、氨氮202.74吨、二氧化硫5483.09吨、氮氧化物6172.42吨。
(二)铁腕治污,确保国控断面水质达标。针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认真分析,紧盯薄弱环节,迅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强化寻源治污。全面摸清污水管网现状,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避免污水溢流情况。二是强化铁腕治污。加大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污。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强化联合治污。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职责,立足各条河流实际,加强排查管控,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镇街、部门按照分工加强协作,实行“信息共享、任务共担、问题共治”,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联治体系。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个国控断面2018年国家考核年均值均达标。
(三)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散乱污企业作为镇域环境污染整治重点,我局根据各镇街排查企业分布,建立“散乱污”企业数据库,坚持分类施治,实施动态管理,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民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予以关停取缔。
(四)坚决遏制畜禽养殖污染行为。联合畜牧部门及相关镇街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主要排查养殖场是否有环保审批文件,是否位于法律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内,是否存在雨污不分流现象、是否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等,并分别建立管理档案,督促畜禽养殖户积极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对违法排污及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畜禽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杜绝养殖废水直接进入水体,促使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有章可循。
(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全市环境安全。我局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执法原则,铁腕执法,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重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等。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企业1900余家次,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161件,实施查封扣压1件,移送拘留11件,累计处罚金额1635.7万元,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六)全面实施 “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我市环境监管“精细”转型。我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一岗双责”,明确各级环境监管职能,建立了以全市行政区域为划分的一级网格、以镇街行政区域为划分的二级网格、以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划分的三级网格,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并对划定的下级网格进行严格监管。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监管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滕州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针对全市21个镇街进一步分片细化管理,并明确了网格内各部门职责及监管人员。目前,我市各级网格化监管人员达到1782人。
(七)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接触环保工作。2018年12月29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市政府办公室举办“政府公开日”活动,邀请市环保局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各镇街环保所所长、新闻媒体记者60余人走进环境保护局,“零距离”接触环境保护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及环境应急设备操作演练及我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展板、观看环境信息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流程、听取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明年的工作计划,不仅让我们的环保工作更加透明、公开,也为群众与环保部门搭建起一座有效沟通的桥梁,同时满足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下步措施
(一)加强基层环境监察队伍自身的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在乡、镇成立独立环境保护机构,强化环境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既要抓“硬件”,也要抓“软件”。我局将按照环保部环境标准化建设要求,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车辆、取证及应急仪器设备等提高我局“硬件”水平;同时定期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开展岗位培训和执法经验交流,通过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提升执法人员的“软件”力量。
(二)建立与相关部门协作监管的联动机制。在全市树立全过程执法思想,加强与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城乡水务局、公安部门、住建部门、电力部门等的外部联系,加强与环评、污控、信访等部门的内部沟通,从源头控制抓起,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到位。让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环保职责,实现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
加强事前防范,让环境执法从被动的末端防治和事后处罚转到主动的源头防范和事先控制的轨道上来。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系协调国土、规划、工商、安监、金融、水利、电力等部门,共同维护环保第一审批权,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后方能办理征地、规划、核发营业执照、发放安全许可证、供电等手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复同意的企业,供电部门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安全部门不得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银行不得授予信贷,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采取必要的限水、限电、限贷、限运措施,形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共同解决环境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
(三)加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联动。环境监察工作是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好环境监测的科学资源,发挥监测工作技术优势,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自动化监控,逐步实现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全覆盖,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形成合力,促进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发动公众参与监督。6月5日我们协助枣庄市人民政府、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在市发广场举办“枣庄市纪念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包括“身体力行垃圾分类”、“环保执法及监测设备展示”、“低碳创意行活动”等多项活动,通过“6・5”世界环境日这一系列活动,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基础上,高效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将不定期公示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便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对重点排污企业的信息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企业排污情况,对于一些重要信访问题,我们也将不定期将处理结果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满足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滕州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群众生活更美好。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