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7577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6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6月09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1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1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19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刘宁、卓后刚、徐同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25107 2018年6月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191号提案
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刘宁、卓后刚、徐同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理念,按照“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不断建立完善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三大体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推进,生态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截至目前,有18个镇先后被授予“国家级生态镇”、“省级生态镇”,滕州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市。2015年4月1日,我市被授予“枣庄市生态区(市)”称号。我市西岗镇、姜屯镇、龙泉街道、北辛街道等7个镇街获得枣庄市生态乡镇(街道)称号,鲍沟镇华庄村、卜庙村等93个村获得枣庄市生态村荣誉称号。2018年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坚持联防联控,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强化“散乱污”企业处置。继续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发现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完成关停取缔或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执法、国土、交通、环保、煤炭、建工、征收办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滕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分线攻坚实施方案》,突出抓好施工工地、道路、裸露土地、道路绿化带、燃煤炉灶、餐饮业油烟、渣土运输等行业区域的烟、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各项技术标准要求,有效降低PM10指标浓度。强化秸秆禁烧。坚持疏堵结合、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以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等道路沿线,特别是马铃薯主产区为禁烧工作防范和督查重点,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荒草、垃圾等杂物,确保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截至目前,全市SO2、NO2、PM10、PM2.5,分别较去年同期改善14.3%、8.3%、27.7%、17.4%。
二、推进常态长效治水,确保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加大对镇街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考核力度。对在主要河流沿线按镇街行政区域划分的55个监测断面,定期提取一次水样,监测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氟化物5项指标,根据监测结果,督促断面水质超标区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水污染问题,保障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大对涉水重点企业的巡查力度,严格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严查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增加主要河流水质的监测次数,针对水质异常区域,加大寻源治污力度,及时消除污染源。加大对河道及两侧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组织水利、综合执法、畜牧、煤炭、环保等部门,对河道垃圾清理,土小企业取缔,洗沙场、洗煤厂清理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开展后督查,督促解决辖区内的水污染问题。
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等有力处罚措施,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污。采取网格化环境监管、环境监察与监测联动、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等综合措施,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合理调整一般污染源和重点污染源的抽查比例,通过差别化环境监管、提高执法成效。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0余人次,检查企业340余家次,立案45件,处罚321.2万元,移送拘留5件。
四、加快编制生态规划,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近期,我市正在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工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规划内容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记录工作进展,争取两年后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市的环保工作,提出更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