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7-00272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成文时间:2017年03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7年03月30日
- 标 题: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地址:鲍沟镇南沙河东站西厂区)
经查,你(单位)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违反了
履行方式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滕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