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329
- 主题分类:滕州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 标 题:2025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现将滕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局党组将建议办理作为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主要领导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承办、办公室督办”的四级责任体系,实行台账化动态管理。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见面”制度(办前沟通意图、办中征询意见、办后反馈结果),确保办理流程规范高效。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以“代表满意、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为标尺,力求办实办好,2025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4件,涉及园区升级、交通建设、土地规划等方面,截至当前全部已办结,
二、聚焦关切,重点办理
集中力量解决代表们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一)官桥22号建议:提升改造建设羊官路(官桥段)的建议。
办理进度:已履行完“三见面”。
办理结果:在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我们综合考虑人口增长及产业发展需求,落实市各类新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持续增长建设与现代化强市目标相匹配的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强化面向区域的多向链接能力,提升滕州市作为鲁南综合交通枢纽的竞争力,合理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根据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管控要求,我局会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指导官桥镇科学编制了官桥镇国空,官桥镇国空中结合项目建设、空间用地布局等因素科学规划了区域内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对于扩宽羊官路(官桥段)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级交通专项规划,在市国空中予以统筹,着力构建外联内畅的综合交通体系。
(二)大坞11号建议:加快徐庄煤矿塌陷地治理的建议
办理进度:已履行完“三见面”;
办理结果:原徐庄煤矿于2017年5月划归滕东煤矿接管,2021年9月滕东煤矿现由田陈煤矿代管。目前,正在推动滕东煤矿与田陈煤矿的资源整合工作,待整合完成后,立即启动矿区复垦工程。
(三)官桥21号建议:改造木曲路的议案;官桥22号建议:关于提升改造羊官路(官桥段)的建议;洪绪23号建议:加快孟尝君大道建设的建议;羊庄26号建议:实施s321设施提升工程的议案。
办理进度:这几件建议属于路网建设方面的,均已履行完“三见面”;
办理结果:《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已科学布局交通项目,构建综合交通体系,下步将根据各级交通专项规划,把握规划调整窗口期,争取将重大交通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木曲路、羊官路(官桥段)、孟尝君大道、S321等改建,逐步提升路网等级和安全。
(四)洪绪45号建议:优化洪绪片区土地规划的建议。
办理进度:已履行完“三见面”。
办理结果:1.洪绪片区已纳入中心城区“郊野韵味的新兴产城融合组团”。
2.会同规划中心,结合洪绪镇实际,在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基础上,综合分析研判相关地块用地布局,加强政策融合,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五)东郭59号建议:实施东郭卫生院迁建项目建议。
办理进度:正在与代表沟通。
办理意向:该项目选址为原东郭中学地块,经核实该地块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范围内,符合办理条件,建议用地部门按照程序推进,市自然资源局将全力保障项目高效合规落地。
(六)官桥74号建议:做大做强“公铁水”物流集群议案。
办理进度:正在与代表沟通。
办理意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布局交通物流设施,预留用地,明确枢纽功能区;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将滕州货场物流基地等项目申报省级重大项目,争取省级指标;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为滕州货场物流基地建设提供全要素保障。
(七)龙泉95号建议:推进亿诺轮胎和刁庄工业园用地盘活的建议
办理进度:已履行完“三见面”。
办理结果:亿诺轮胎。全力推进破产整合,5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计划6月底首拍,力争年内完成破产盘活。
刁庄工业园。规划用途主要为居住、商业、公园绿地。建议由龙泉街道联合招商等部门重新进行项目定位,我局做好要素保障。
(八)洪绪23号建议:关于加快孟尝君大道建设的建议
办理进度:已履行完“三见面”。
办理结果:在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我们综合考虑人口增长及产业发展需求,落实市各类新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持续增长建设与现代化强市目标相匹配的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强化面向区域的多向链接能力,提升滕州市作为鲁南综合交通枢纽的竞争力,合理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根据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管控要求,我局会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指导洪绪镇科学编制了洪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中结合项目建设、空间用地布局等因素科学规划了区域内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对于加快孟尝君大道建设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级交通专项规划,在国空调整窗口期,争取市国空中予以统筹,着力构建外联内畅的综合交通体系。
(九)羊庄26号建议:关于实施 S321 附属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的议案
办理进度:已履行完“三见面”。
办理结果:在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我们综合考虑人口增长及产业发展需求,落实市各类新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持续增长建设与现代化强市目标相匹配的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重点推进S321枣梁线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段改建项目。对于S321附属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线型,在国土空间调整期争取纳入外联内畅的综合交通体系,合理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
政协提案办理:
(一)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向“新”求“质”的建议
为助力我市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结合滕州实际,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和生产发展空间。滕州市高度重视化解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遗留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滕州市成立化解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题领导小组,制定《滕州市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组织自然资源局、住建、工信、行政审批、税务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多次专题研究,现场实地调研,同时征求了枣庄市级主管部门意见,借鉴了省内部分城市的相关做法,有针对性地明确了涉及土地、规划、质量、消防以及规费等5个方面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意见。针对前期为了推进较早进入经济开发区的民营企业快速发展,造成了土地权属材料、建筑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手续和厂房材料、相关证明等不完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靠前服务,积极协调多部门协助指导企业提供涉及规划核实、建筑满足质量安全、消防安全、价值风险评估及消除规划影响处罚等问题的相关材料,而后由规划、住建等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工程机构安全鉴定书、消防鉴定意见。建立健全针对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确权登记的材料清单及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登记所需材料进行压缩削减,积极制定容缺办理方案。探索同住建等部门间的共享信息与全流程档案比对,对有前后承接关系的环节缺失材料的,采取先予登记、容缺受理等服务,如通过规划核实意见替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引进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鉴定替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等方式,对民营企业所涉及土地权属遗留问题进行逐一突破。 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靠前服务,对民营企业业务实行绿色通道、服务专窗、帮办代办一站式服务,业务审核推行“网上速批”,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畅通信息渠道,不断优化登记审核流程,企业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预告登记等业务30分钟内办结率100%。同时,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根据企业抵押贷款业务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方式,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可以办理“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切实解决企业困难。每年底,对所有登记企业进行全年量满意度回访。下步,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尽一步服务好民营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进一步简化用地审批流程,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完善土地市场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土地供应体系。
(二)关于“实施工业企业登高行动、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市自然资源局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助力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一方面,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框架内,按照产业发展导向实现土地资源的精准配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加快形成经济新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由传统产业主导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方式转变,从而提升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差异化产业用地规划,对接枣庄“6+3”现代产业体系(高端化工、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另一方面,倾斜要素保障,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按照“要素跟着项目”原则,对于能够塑强发展根基和后劲支撑的项目,我局优先保障其新增用地需求。针对重点项目的用地报批,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安排专人做好对上沟通和对内协调工作,持续优化报批流程,全面提高报批质效,高效做好要素保障工作。近年来,我们持续向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倾斜土地要素保障,先后对海鹏数控、凯瑞墨凡、欣旺达储能、仁硕光能等项目优先保障用地。
(三)关于推动滕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建议
加强规划保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集聚。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2,支持轻型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开发改造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允许按规定程序对用地性质、建筑容量、建筑高度适当调整;需办理用地手续的,可通过存量补地价、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鼓励和引导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且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技术改造、土地整治等节地模式实现工业用地增容扩建,合理提高建筑(含地下部分)密度和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其他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实施改造的,地下部分建筑面积按照评估价格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
推动标准地制度,落实亩产指标。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提高用地出让效率。将“标准地”融入工业用地供地全流程,将亩均投资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推动形成集约高效、低碳循环的土地利用模式。
(四)关于校车运营综合服务建设用地
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建设集车辆停放、调度、维护、清洁、管理及人员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校车运营综合服务中心,符合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校车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我局充分理解该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积极支持其合理用地需求。
用地可行性分析及建议路径
规划符合性审查:项目选址应符合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项目拟选址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建议项目拟选址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应允许建设车辆停保场、管理用房等设施,便于后期使用。
土地供应方式:(1)划拨方式:鉴于校车运营服务具有显著的公益属性,若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可依法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有偿使用方式:若不符合划拨条件,可通过“招拍挂”出让或协议出让(需符合法定条件)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3)盘活存量用地:积极鼓励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盘活闲置或低效的交通场站、工业仓储等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本项目。
具体工作建议与支持措施
1.启动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建议项目发起单位正式向我局提出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我局将依据规划,结合用地指标、征地拆迁难度、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进行综合论证并出具初审意见或用地预审意见。
2.提前谋划土地供应前置条件:建议牵头部门,与市文旅局对接,确定项目选址是否存在文物覆盖,是否需要开展文物勘探工作。
3.协同推进:项目建设涉及规划、用地、建设、交通、环保等多个环节。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项目落地。
三、持续发力,提升质效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高标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建议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坚守办理职责,抓实抓细。二是优化机制提升效率。完善机制,强化协同,加快节奏。三是聚焦实效确保质量。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加强跟踪督办和“回头看”,推动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