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007
- 主题分类:区域规划
- 发布机构: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标 题:《滕州市墨子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墨子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滕州市墨子湖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滕州市东部,北至刁庄居,南至后堌堆村,西至京台高速,东至东沙河村,规划范围面积为171.16公顷。
二、用地布局:规划地块总规模为171.16公顷,规划地类为水工设施用地(1311)、水库水面与水工设施用地混合用地兼容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703/1311),其中水工设施用地占比≤40%,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占比≤5%。
三、道路系统:府前东路和墨子湖隧道穿过地块中部,向西连滕州市主城区,向东接滕州市高铁新区。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该规划,参与城乡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10月15日。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所提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组织或单位提交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式方式:
网站公示(http://www.tengzhou.gov.cn/zwgk/xxgkml/szbm/zrzyj/)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632-5565989
邮 箱:tzghbzk@163.com
通讯地址: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信封注明“滕州市墨子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 编:27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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