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559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061号提案(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向“新”求“质”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061号提案(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向“新”求“质”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24〕12 号),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与空间治理核心职能,赋能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与质量跃升,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规划保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集聚。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2,支持轻型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开发改造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允许按规定程序对用地性质、建筑容量、建筑高度适当调整;需办理用地手续的,可通过存量补地价、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二)鼓励和引导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且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技术改造、土地整治等节地模式实现工业用地增容扩建,合理提高建筑(含地下部分)密度和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其他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实施改造的,地下部分建筑面积按照评估价格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

(三)推动标准地制度,落实亩产指标。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提高用地出让效率。将“标准地”融入工业用地供地全流程,将亩均投资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推动形成集约高效、低碳循环的土地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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