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267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大坞镇原徐庄煤矿采煤塌陷地区域治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大坞镇原徐庄煤矿采煤塌陷地区域治理的建议)

    1.原徐庄煤矿于2016年12月实施关井闭坑。2017年5月划归滕东煤矿接管。2021年9月因政策原因滕东煤矿关井,滕东煤矿现由田陈煤矿代管。接管后田陈煤矿分别对大坞镇6个村、姜屯镇3个村的采煤塌陷地进行补偿,共计补偿3263.28亩,补偿金1336.16万元。其中大坞镇大市庄村188.10亩、小市庄村32.50亩、福兴村136.33亩、战河村139.71亩、休城村896亩、王寨村98.10亩,姜屯镇洪西村1114.50亩、田园村139.08亩、葛疃村581.96亩。

    2.我局积极与枣矿集团、田陈煤矿对接沟通,目前,滕东煤矿与田陈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待整合完成后,我局将督促田陈煤矿依据前期编制的《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采煤塌陷地调查评估报告》,合理制定治理计划,安排治理资金,编制采煤塌陷地治理方案,征求当地村民意见,开展采煤沉陷区复垦治理,履行采煤塌陷区治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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