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5-0043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28日
  • 标  题:滕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滕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依法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机制体系,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2023年法治建设实地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12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务公开、信访、政务服务情况汇报;督促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

二是强化组织学习。充分发挥党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滕州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滕州市自然资源系统学法普法清单指导目录》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学习。2024年共举行12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系统全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30余次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研究制定《2024年滕州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圆满完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来滕调研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扎实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测试,开展民法典、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等普法主题宣传活动18次,“进场所、进学校、进村组”多项措施开展精准普法,制作宣传视频,在大众网滕州视频号以及人和广场LED大屏投放。向群众发放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民法典等宣传材料和印有土地知识的宣传扇、手提袋、削皮刀等宣传品,并现场接受咨询,今年以来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咨询600余人次。

(二)积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动滕州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

一是守土有责,耕地保护持续发力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实现连续四年耕地净增加,顺利通过了2023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强力推进耕地图斑整改,完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并通过省厅审查。落实土地整治任务,全面完成2023年度6个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入库工作,实现新增耕地258.18亩。完成省级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工作及姜屯镇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是绿色发展多管齐下呵护绿水青山。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图斑核查整改,开展自然保护地季度监测和重点公益林监测,完成全市重点公益林疑似变化图斑核实任务。依法保障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求,争取7个批次和2个单选项目建设用地使用市级林地定额指标,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全力配合济枣高铁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按期推进。持续开展新一轮《滕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实施2024年度13处和2025年度10处破损山体生态修复项目,目前23处治理任务已完成21处。

三是流程再造,惠企利民多点开花2024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各类登记17.6万件,颁发城区不动产权证书3.8万本,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企业间转移登记费用106万元。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无纸化”模式,完成电子化归档11万余件,实现业务办理、资料归档、查阅利用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创新实施三维空间土地房屋一体化管理,推行不动产权属附图三维化,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立体化、智能化、可视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企业登记半小时、非税登记半小时、涉税登记两小时”要求,企业业务30分钟内办结率达100%。完成抵押权登记全时在线“智能审核”2.6万件,“一窗办结”业务4万件,电子化归档12万件。依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梳理23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通过证缴分离、并行办理、容缺办理、司法帮扶等方式全部化解,相关工作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全力防范化解自然资源安全风险

一是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编制《滕州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联合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开展2024年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演练。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将排查出的14处隐患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设立警示标志。

二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岁末年初、春节、“两会”期间自然资源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隐患1项,已整改完成。编制《滕州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邀请专家对境内15家生产矿山开展2轮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检查矿山企业15家、测绘企业6家、森林防火点20处。

三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印发《关于印发<滕州市2024年森林草地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采取专项督导与经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森林防火期防火形势总体稳定打造集中焚烧池17处,在防火期内采取专项督导与经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野外用火管控引导群众改变祭祀习俗,将祭祀用火挡在山下林外,保证森林防火期防火形势总体稳定。

(四)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是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滕州市自然资源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责任追究等每个环节进行明确细化,力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坚持定期清理与日常清理相结合对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8件。

二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管理和工作机制,为自然资源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已遴选名公职律师。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北京市冠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慧洋、庞宜刚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内部法律事务,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顾问”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我局依法决策水平。

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对因退休、调离等原因出现的无效证件信息进行清理,清理无效信息9条,年审申请51新申领人员信息14及新申领听证主持人证2人,在线培训和集中考试工作顺利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主动亮证执法,执法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督,注重执法语言,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努力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做到规范文明执法。

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信息,确保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动公开土地供应信息,畅通公众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依法处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答复,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业务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更加深入。部分领导干部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掌握不够熟练,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有的仅仅停留在“学了”层面,理论研讨、互动交流、案例解读等形式较少,学习效果一般。

(二)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不足。能按要求落实法治宣传的“规定动作”,但方式方法不够多样,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宣讲宣传的“路子”还不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工作机制。

(一)抓责任担当,当好“领头雁”。始终把法治建设列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滕州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每年年初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底听取班子成员法治建设述职述法汇报。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对分管的业务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均圆满完成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抓学习教育,稳固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党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纳入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各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2024年共举行12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系统全员开展各类专题学习30余次,持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走深走实。

(三)抓制度落实,确保行动不偏差。积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等工作职能有效整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局各项重大决策均依法、按程序实施。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全形成学习风气、树立法治意识,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法治思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做到工作开展于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

(二)严格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的全流程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强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大审查力度,规范程序流程。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围绕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切实做好全市“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智能办”。探索推动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向工业、商业类型扩展。强化不动产单元码在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登记、税收等方面关联管理和应用机制。加大“一网通办”、“法拍房”一证办推广力度。

(四)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工作针对性。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切入点,最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落实送法下乡、法律入户,全力擦亮“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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