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503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提升市机械工业园和墨子科创园道路交通路网建设的议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提升市机械工业园和墨子科创园道路交通路网建设的议案》)

我局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办法>的通知》(滕政发〔2022]19号)的相关规定,负责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镇)实施“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工作,并依法按程序与“城中村”项目所在村(居)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园区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保障工作。近年来,先后对奚仲路、染山路、小熊驾到等项目实施了要素保障;今年以来,针对力辰汽车部件、冈田刀库、有荣机床、墨子制造产业园三期等项目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下一步,针对旧村棚改工程、奚仲路延伸提升工程的新增用地需求,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积极靠上服务,按照法定流程,全面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助力西城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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