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494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执法机构设置: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室

办公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

联系方式: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室(0632-55123066

电子邮箱:gtzyj5512066@126.com   

二、执法职责、权限

滕州市辖区林草违法案件

三、执法依据

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

四、执法程序

受理条件:违法行为

办理时限:30天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投诉:0632-5512066

信函投诉:(邮寄地址) 学院中路2516号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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