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494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执法机构设置: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室
办公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
联系方式: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室(0632-55123066)
电子邮箱:gtzyj5512066@126.com
二、执法职责、权限
滕州市辖区林草违法案件
三、执法依据
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
四、执法程序
受理条件:违法行为
办理时限:30天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投诉:0632-5512066
信函投诉:(邮寄地址) 学院中路2516号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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