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11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城市建成区地房分离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城市建成区地房分离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的建议)

针对姜屯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建成区地房分离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建议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组织相关科室对该建议作了充分研判,情况如下:

1.为积极稳妥的解决城市建成区地房分离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城市建成区地房分离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小组,并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规划编研中心、综合执法局及四个街道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城市建成区地房分离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事宜。

2.由城市建成区的四个街道分别组织开展各自辖区内的除城市征收冻结区外的国有土地划拨住房和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核查摸底工作。

3.按照最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确定补交出让金和划拨宅基地差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二、三、四条规定按照缴纳土地出让金金额的3%缴纳契税,由税务部门收取。对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搬迁政策,由住建局研究制定,政策的制定应适应我市棚户区改造和我市城市建设的需要。

4.建议由财政局制定具体补交出让金优惠政策和街居工作经费返还比例。

5.城市建成区的四个街道可通过采购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各自辖区内的除城市征收冻结区外的国有土地划拨住房和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进行测绘调查,逐步开展城市建成区地房分离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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