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08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 标 题:2021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资源枯竭型乡镇转型发展步伐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资源枯竭型乡镇转型发展步伐的建议)
针对柴胡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资源枯竭型乡镇转型发展步伐的建议,经调查,我市把柴胡店镇刘村煤矿塌陷地造成的房屋斑裂修复治理工作列入全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在项目申报和申请上级专项治理资金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19年—2020年争取省财政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660万元,其中分配1372.6万元用于柴胡店镇刘村矿房屋斑裂修复治理,占年度下达资金计划的51%。2021年,市发改局拟争取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00万元,用于胡店镇刘村矿房屋斑裂修复治理的基础上,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又组织柴胡店镇刘村矿房屋斑裂修复项目申报,成功入选省级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2021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库。目前省专项资金1950万元已经下达到枣庄市财政,近期我市将根据省级项目库资金使用要求,下达资金分配计划。可有效解决因刘村矿采煤塌陷造成的7个村庄2700余户村民房屋斑裂修复资金缺口。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局、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1〕242 号)文件精神,建议柴胡店镇积极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拟定修复治理标准,核算所需治理资金,编制治理项目方案。向我市房屋斑裂修复职能部门提报,共同研究,及早准备,积极争取将辖区房屋斑裂修复治理工程纳入2022年度国家和省级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同时整合镇域农、林、水、交通、建设等项目工程和资金,解决相关资金配套问题,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