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392
- 主题分类:滕州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 标 题:2021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件,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后,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载体,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办理,截至目前,9件人大代表建议已进入面复阶段,近期将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注重办理实效,着力解决代表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们紧紧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提升
工作标准,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提高办理的工作质量。
(一)针对龙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龙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项目的建议,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30号)要求,龙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项目是我市拟2021年实施的建设项目。整治区域总面积 4108.80 公顷,项目实施后:预计可新增耕地约180.87公顷、新增基本农田约12.20公顷。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955.43万元。截止到目前,龙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项目现已上报省厅待审批。目前龙阳镇政府正在组织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待两规划经批复后,再根据两规划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申报省厅进行论证批复。
(二)针对柴胡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途径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建议,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我们将紧密结合我市的产业和城市发展布局,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着眼未来发展方向,深入研究、充分论证、认真谋划,为产业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足够的空间保障,引导产业项目向园区聚集,以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助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针对善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建议,依据<枣庄市人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政府社会保障补贴金数额及资金落实。对于我市个别被征地村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缴纳不及时和欠费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安排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联合梳理已批复的征收土地中未到位社会保障资金,计划于2021年8月底足额将已批复征收土地的未拨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拨付到位,2021年10月底前将拨付到位的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的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对于新报批征收的土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履行“先保后征”原则,保障社保补助资金落实。
(四)针对滨湖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滨湖通用机场及通航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建议,经套核《滕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滨湖通用机场及通航产业园规划范围占用农用地面积2489.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096亩。不符合规划的项目用地将在《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中,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做好统筹安排。
(五)针对东郭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东郭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建议,经研究,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和东郭卫生院新建工程拟选址位于东郭中心中学东侧,面积为55亩。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类大部分为一般耕地和设施农用地,不符合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另外,该地块不在东郭镇现行的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按照土地征收报批的要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不能上报农转用和征收手续。
建议东郭镇将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和东郭卫生院新建工程拟选址地块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使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即可上报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六)针对南沙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南沙河镇和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域纳入滕州城市规划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经研究,一是城市扩容提质,我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试划中将南沙河镇笃西路往北、腾飞东路往南、益康大道和龙泉南路两侧区域尽量全部纳入城区范围,拉大城市格局、强化城区与南沙河镇的联系;二是加强有机融合,南部为经济开发区多布局工业用地,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及人民生产生活需要,我市致力于将南部片区打造成为以机械制造、食品医药、不锈钢制品、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产城融合片区,在城市规划中也有所体现;三是实施城乡一体,现阶段道路水电气已基本覆盖,热力管网因南部用热需求少,铺设费用大还没有推进,有意向由张汪富源热电为该区域供热。我们将在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15分钟生活圈功能配套。
(七)针对鲍沟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鲍沟玻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纳入市统筹规划建设的建议,经研究,鲍沟玻璃产业园是我市工业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一区引领,八园突破”的产业布局和“二区四园五基地”的发展布局中,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被特别关注,下一步我们将在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玻璃城的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支持鲍沟玻璃产业园发展。
(八)针对界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枣菏高速两侧基础设施配套及缴纳蒸发池占地失地的建议,经研究,我市于2017年开始实施枣菏高速滕州段土地征收工作,由于枣荷高速属于省重点项目,省政府对项目工期有明确要求,为使项目按时完工,给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进场施工条件,按照枣荷高速项目单位设计线形确定征地补偿范围,并为相关村居农民办理社保,后期由于枣菏高速项目单位设计变更及增加蒸发池用地,造成新增加部分用地,对新增加用地涉及社保资金,我局正在与枣荷高速项目建设指挥部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人社局的沟通对接,做好失地农民社保的办理工作。
(九)针对柴胡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资源枯竭型乡镇转型发展步伐的建议,经调查,我市把柴胡店镇刘村煤矿塌陷地造成的房屋斑裂修复治理工作列入全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在项目申报和申请上级专项治理资金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19年—2020年争取省财政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660万元,其中分配1372.6万元用于柴胡店镇刘村矿房屋斑裂修复治理,占年度下达资金计划的51%。2021年,市发改局拟争取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00万元,用于胡店镇刘村矿房屋斑裂修复治理的基础上,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又组织柴胡店镇刘村矿房屋斑裂修复项目申报,成功入选省级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2021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库。目前省专项资金1950万元已经下达到枣庄市财政,近期我市将根据省级项目库资金使用要求,下达资金分配计划。可有效解决因刘村矿采煤塌陷造成的7个村庄2700余户村民房屋斑裂修复资金缺口。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局、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1〕242 号)文件精神,建议柴胡店镇积极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拟定修复治理标准,核算所需治理资金,编制治理项目方案。向我市房屋斑裂修复职能部门提报,共同研究,及早准备,积极争取将辖区房屋斑裂修复治理工程纳入2022年度国家和省级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同时整合镇域农、林、水、交通、建设等项目工程和资金,解决相关资金配套问题,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